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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法官先进事迹搬上银幕
电影《知心法官》开机
景汉朝陈冬马新岚出席开机仪式并讲话
时间:2015-07-16 09:35:15    作者:陈冰    来源:人民法院报

继《南平红荔》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与福建省再度联手打造的又一部电影精品力作,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的先进事迹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7月15日在东山县开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会长王兴东以及福建省委宣传部、漳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开机仪式。

影片主人公黄志丽是一朵铿锵玫瑰,有着法官特有的刚强和自信,又兼具了女性的细腻和柔情,用自己的亲和力审理案件,守护和捍卫着群众的利益。她长期扎根在审判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认真履职,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数千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撤销改判,无一件申诉信访,无一件投诉举报,成为群众信赖的好法官。她创新多元调解,深入社区乡村、熟悉民风民俗,用群众的语言谈法律,以法官的亲和消弭当事人的隔阂,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知心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福建高院政治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华派影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摄制。影片以涉台民事审判工作为主线,结合海峡两岸司法合作交流的大背景,通过几个生动而具体的案件,艺术地还原了“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同志的感人故事,生动地描绘了人民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辛勤探索和不懈追求。

景汉朝在开机仪式上强调,全国各级法院坚持默默奉献、坚守司法良知的法官有很多,我们要运用各种方式把这些优秀法官的典型事迹宣传出去。他说,周强院长对法院影视创作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批示要进一步繁荣法院题材影视创作,让广大观众能够通过影视艺术更多了解人民法院和审判工作。这部电影的创作,不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更能让群众从法官的工作中学习法治精髓,促进全民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景汉朝强调,作为最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电影的宣传作用和感染力往往是不可估量的。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近年来拍摄了多部包括获得了华表奖提名奖的《南平红荔》等深受好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我们要按照周强院长的指示,丰富宣传方式,开辟更多平台,创作出更多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影视作品,以生动的艺术形象宣传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让我们法官的影响力传播开来,让属于这个伟大时代的法治精神传播开来。

陈冬强调,影视作品是文艺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文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我们拍摄电影《知心法官》的重要意义,就是要通过电影作品人性化、艺术化的手法,积极回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展现新时期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新形象,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用艺术的感染力,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他强调,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高院和漳州市委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电影《知心法官》摄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广电总局以及影片摄制组的沟通协调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电影《知心法官》成为一部兼具时代性、思想性、观赏性的艺术精品。

马新岚和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分别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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