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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线边的法治筑梦者
北京铁路法院法官于春华的平凡故事
时间:2015-07-20 11:12:43    作者:鲁宁 韩武 张倩 袁建华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扎根基层22年,担任民事法官12年。一路走来,她坚守法治信仰,用专业的精神和真挚的情感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理解,多年来她审理的案件无一信访、无一投诉,不仅是同事口中的“结案标兵”,更是让人心服口服的“锦旗达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坚持进行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法制宣传,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近年来,她被授予“首都劳动奖章”,先后荣获“北京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标兵”“北京法院女调解能手”“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官”等称号;2015年5月,她受到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表彰,荣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成为该院首位获此殊荣的法官。她就是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于春华。

用专业和真情实现情与法的统一

铁路法院受理的最典型的民事案件是因火车与行人相撞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原告一般家庭困难、情绪激动、对赔偿期望值过高,虽令人同情但就事件的发生并非毫无过错,这就将法官置于情与法的两难境地。对于这类案件,于春华总结多年的审判经验认为,不能完全依赖于判决,调解才是能够切实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

王某的妻子在深夜横穿铁路线时被火车撞死,留下了一双年幼的儿女,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小女孩因为母亲的离世变得郁郁寡欢,小男孩刚出生没多久,吃不了任何代乳品,长时间没有母乳喂养已经全身溃烂,在儿童医院输液40多天。了解案情后,同为母亲的于春华心情非常沉重,决心尽自己所能帮帮他们。然而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原告胜诉获赔的可能性不大,调解才是帮助王某缓解困难的唯一出路。

为了能够调解顺利,逐步缓解王某的激动情绪,于春华决定先开庭审理,让双方对事实和责任的判断更加明晰后再组织调解。庭审结束后已是中午,她趁热打铁做调解工作。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解王某认识到妻子在事故中的过错,权衡接受调解和等待判决的利与弊;提示被告认清管理上存在的瑕疵,希望被告能作出相应的赔偿,帮助王某渡过难关。

接下来的日子里,于春华不辞辛苦、多次和他们沟通,最终用专业和真情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春节前达成调解协议。拿到调解书后,王某憔悴的面容上终于有了欣慰的表情,握着于春华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于法官像知心姐姐一样倾听我的酸楚,更像心理医生一样扫去我的忧伤。”王某说。

于春华说:“铁路法院的案件不多,但不代表法官不专业,更不代表可以简单判决、草草了事。要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就得把案子琢磨透了、审理细了。有的案件适合调解,虽然辛苦繁琐、甚至忍辱负重,但也是充实的、快乐的。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公正处理案件,还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并不是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而是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者。我愿意用良言善行来抚慰他们,用耐心真诚来消除隔阂,努力追求各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满意。”

用善心和关爱承担社会责任

近几年来,铁路法院受理的火车与未成年人相撞造成死亡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给一些家庭带来了难以愈合的伤痛。除了公正审理案件,于春华总希望能够再做点什么,让悲剧不再发生。

2012年3月1日一早,春寒料峭中,于春华和她的团队出发前往位于铁路沿线的打工子弟小学—张家口宣化区羊坊路口小学。这条路她和同事们走了无数遍,看现场、查案卷、走访当事人和家属⋯⋯颠簸了3个小时,他们终于到达目的地。顾不上午休,于春华又和同事、学校老师们理顺活动流程、推敲活动细节,尽管只是给小学生讲课,她还是像准备庭审一样认真用心。

活动中,于春华根据孩子们的年龄特点,通过生动的案例故事和充满趣味的小游戏,向孩子们讲解铁路安全注意事项。她戴着红领巾,被孩子们簇拥着,与他们击掌相约:绝不穿越铁路线,绝不在铁路线上坐卧玩耍⋯⋯那一刻,于春华不仅是以法官的身份传授知识,更是用一颗母亲的心给予孩子们最真诚的爱。普法教育活动后,张家口羊坊路口小学老师发来短信说:“活动在于法官的精心策划下开展得很成功,学生受益,学校受益。你们风尘仆仆地来,风尘仆仆地走,我们很感动,感谢你们的支持和帮助。谢谢!”

从那以后,于春华和她的团队确立了“关爱少年儿童铁路交通安全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机制:向学校和铁路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保障;到交通事故高发地段,现场督促铁路部门修复破损的防护栅栏;向铁路规划院等单位提出科学规划、设计铁路线路的建议;在铁路沿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义务为过往群众和旅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走进电台、网络庭审直播、网络访谈等形式,为广大听众和网友以案讲法。

他们的辛勤努力没有白费。2013年4月,铁路法院在羊坊路口小学建立了第一个普法教育基地;2014年10月,该校800多名学生的校车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孩子们的安全出行有了保障。

于春华在工作笔记中写道:“坐堂审判适用法律再准确,适用的也只是冷冰冰的法条。忠实于法律,不仅要忠实于法律条文的规定,还要忠实于法律的内在精神。案件审结,只是完成了法官定分止争的天职;审判之外,老百姓也需要法律的温暖和关怀。我们的法制宣传,我们的嘱咐和建议,可能避免他们在今后发生类似的纠纷,也可能就此影响一群人,从而减少整个社会的纠纷,对形成社会的良好秩序具有积极的意义。”

用无私和执着坚守法治信仰

当法官离职成为近期的热门话题,于春华却在不知不觉中,在一个小小的基层法院坚守了22年。

回顾22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于春华感慨道:“这么多年来,铁法这个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集体让我收获很多,感谢诸位老法官的传承提携,培育了我坚韧顽强、朴实诚恳的性格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更重要的是让我深深爱上了法官这个职业。”面对社会压力大、工作待遇不高的现实,她说,“金钱和工作是不能画等号的。我更习惯待在法官这个单纯的圈子里,用心去做。”

是的,于春华不仅用心在做,更用实际行动为周围的每个人起到带头作用。作为党支部书记和一名老党员,无论是疑难复杂案件,还是外出宣传调研,她都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工作上她是女汉子,生活中是每个人的知心大姐:同事的孩子病了,她会第一时间致电当中医的亲戚询问治疗方法;遇到加班,她为大家准备好零食充饥,总是让同事先回家,自己却留到最后⋯⋯

曾有一名律师给于春华写信说,“案件在您背靠背调解下案款已收到,感谢您!几年前我听过邹碧华的课,他说要为律师与法院之间打开一座桥梁,倍感亲切。当他远去,法官应如邹碧华,成为燃灯者。通过此案,我感到您并不满足单纯作出一个法律结论,处理纠纷更看重解开心结。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在于对人格、情感的尊重,‘让司法充满亲和力’,抛弃机械办案,真正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了解当事人背后的情感诉求,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同时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在其所经历的案件中感受到法的精神,向您致敬致谢!”

这就是于春华,扎根基层法院22年,可能很少有机会审理那些“高大上”的案件,她却凭借女性特有的忍耐、博爱和柔韧化解着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矛盾和纠纷。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铁法的舞台虽不大,她却泰然自若、一展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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