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江武先进事迹报告会举行
时间:2015-07-23 10:44:42 作者:禹爱民 来源:人民法院报
7月22日上午,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郴州市委主办的钟江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报告会并讲话。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出席。 钟江武1973年11月出生于临武县,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8月任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由于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患淋巴癌医治无效,于2014年8月31日不幸病逝。2014年12月,湖南高院追记他个人一等功、追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省委、省政府追授其“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璋、桂东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胡剑联,钟江武妻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周西滢、桂东县委外宣办副主任王冬媛先后发言,深情讲述了钟江武生前感人事迹。 孙建国在报告会上指出,全省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警要学习钟江武同志对党忠诚、永葆本色的政治品格,努力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模范;学习他尊崇法律、守护公正的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先锋模范;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努力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学习他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职业操守,努力成为永葆清正廉洁的先锋模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