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4-07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理事会 >> 活动通告 >> 正文
湖南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14-04-02 14:01:55    作者:曾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月26日,湖南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主持会议。湖南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邬文生作工作报告。湖南高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各中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与会。

康为民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加强廉洁司法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全面推行司法巡查,积极配合最高法院巡查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的监管,促使依法行使权力;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继续保持打击腐败高压态势。

康为民要求,全省法院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上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组织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各中基层法院正在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法院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即“三严三实”的要求,重点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要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子,对照检查,认真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把 “四风”问题解决好。

康为民强调,要发挥审判职能,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反腐败的工作任务。全省法院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人民法院担负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任务落到实处,严厉惩治职务犯罪,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深入推进法院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法院党组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党组的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的负责人要按照分工,主动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队伍管理责任,在队伍管理问题上,务必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三项职责。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今年全省法院要按照省委、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坚决治理办人情案、关系案、选择性办案的问题。对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不管涉及什么人、多少人,都必须坚决查处、一查到底,绝不掩着护着,绝不养痈遗患,绝不法外开恩。要加强法院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法院纪检干部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遵党纪守国法。打铁还需自身硬,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纪检队伍。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