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9-22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上海高院发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意见
时间:2015-08-06 09:51:10    作者:卫建萍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8月5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5月25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后,上海高院结合审判实际,经过多次调研和修改,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服务保障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统筹推动全市三级法院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记者了解到,与科创中心相关的纠纷主要为知识产权案件,其他还包括部分金融、投资纠纷、劳动争议及行政诉讼等。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上海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4507件,同比增加26.10%。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技术领域从传统的机械、化工领域正逐渐向微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扩展,与高科技企业日益集聚上海的发展趋势相吻合。研发型企业涉及技术秘密的案件逐渐增多,也与国内外企业研发总部积极落户上海的新动态相一致。经济结构和企业样态的转型无疑给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正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相关审判实践中的瓶颈难题和各种制约,上海高院推出了该《服务保障意见》。

《服务保障意见》共23条。意见指出,要依法审理涉科创中心建设之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案件,加大科技类案件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证据审查与运用,强化诚信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引导科技中介服务健康发展,促进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的培育和发展;大力推动科技领域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主动适应科创中心建设的司法体制保障需求。

《服务保障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和延伸各项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为科技企业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入股和股权转让以及建设创新发展和科技人才高地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同时要依法监督和支持科创中心建设中发生的户籍登记、建设规划许可、放宽新兴行业市场准入管制等行政行为,进一步强化专门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司法建议和预警制度等,全面促进与科创中心相适应的金融、投资、人才与行政管理、风险防范等各项配套体系建设。

“我们还要重点加强对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法官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专家型、复合型、国际化的法官队伍,全面提升法官审理涉科创中心建设各类案件的司法能力。”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