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聘130名法官兼职任教
时间:2015-08-31 09:15:27 作者:赵岩 来源:人民法院报
8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第五届北京市法官兼职教师聘任仪式,来自全市三级法院的130名优秀法官被聘为兼职教师,他们将发挥自身的审判实践特长,以法官教法官的模式,传承司法经验,为北京法院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贡献力量。 据了解,这次聘请的法官兼职教师专业设置全面,除传统审判业务外,还设置了司法辅助、司法政务、专业技术等专业,拓宽了法官兼职教师的授课领域。同时,这些兼职教师的受教育程度和司法素质能力均较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总人数的82.3%,作为业务骨干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占73.1%,有学术兼职的占45%,有授课经历的占90.1%。 为了帮助新一届兼职教师尽快进入角色,进一步提升兼职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北京高院在聘任仪式后即安排了集中脱产培训,围绕案例教学、课程设计、课堂掌控、教材编辑等内容进行专项授课。经过培训,这些兼职法官将承担相应教学任务,开展对口支援等跨地区教学活动,参与教材编写、案例收集、考试出题、课题研究、课程设计等教育培训工作。 下一步,北京高院将开展网上师资库建设,依托教育培训网,建立专栏介绍兼职教师专业所长和所授课程,开辟网上讨论区便于教师与学员开展业务研讨交流活动,实现网上师资力量共享。北京高院还将定期对教师参与培训教学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择优推荐兼职教师担任北京市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和全国法官兼职教师。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