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立专项基金 救助涉诉困境儿童
时间:2015-09-06 09:45:53 作者:严剑漪 来源:人民法院报
9月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共同举行合作备忘录签约暨法苑天平儿童(专项)基金启动仪式。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上海儿基会理事长杨定华、名誉理事长左焕琛等出席会议。启动仪式上,上海高院与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当场签订《上海市儿童基金会法苑天平儿童(专项)基金合作备忘录》,并向首批申请救助的4名儿童的监护人发放了救助金。 崔亚东表示,为了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上海高院与上海儿基会合作,通过凝聚社会爱心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在全国率先设立专项儿童基金,并由基金会向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发放慈善救助金,从而创新建立了未成年人审判司法救助与社会扶助相衔接机制。这一基金的设立和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紧密衔接互动的重要成果,对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在少年司法实践中,处于生活困境的涉诉未成年人的救助问题日益凸显。为此上海法院已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由政府财政拨款救助伤急难状况下的刑事、民事案件所涉未成年人,但由于司法救助金额和范围的局限性,当事人赔偿能力的有限性,被伤害儿童有些仍处于困境当中。2012年起,上海高院开始着手对涉诉未成年人情况进行调研,就每年可能发生的司法救助案件量及费用进行分析调研,在与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反复商讨后,最终建立法苑儿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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