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开设赌场案当庭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万
时间:2015-09-11 10:49:41 作者:徐隽 来源:人民日报
图为郭美美在接受庭审。 10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并当庭宣判。郭美美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赵晓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美美伙同康某,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以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为赌博场所,组织朱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其中朱某的赌资数额为人民币40万元。 郭美美、赵晓来还伙同陈某,于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先后两次以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为赌博场所,组织李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73.9万元。赵晓来在上述两次赌局中,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共计人民币103万元。 郭美美于2014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晓来于2014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美美、赵晓来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提出异议,郭美美否认构成开设赌场罪,赵晓来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 经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二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郭美美表示:“在我被羁押的这段时间里,我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希望法庭念在我第一次犯错,不懂法,能对我轻判。”赵晓来表示:“我因为交友不慎、无知、不懂法,犯了错,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我深感后悔,希望法院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重新做人。” 经过7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最后当庭宣判。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被告人赵晓来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结算的直接帮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10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并当庭宣判。郭美美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赵晓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美美伙同康某,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以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为赌博场所,组织朱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其中朱某的赌资数额为人民币40万元。 郭美美、赵晓来还伙同陈某,于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先后两次以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为赌博场所,组织李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73.9万元。赵晓来在上述两次赌局中,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共计人民币103万元。 郭美美于2014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晓来于2014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美美、赵晓来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提出异议,郭美美否认构成开设赌场罪,赵晓来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 经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二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郭美美表示:“在我被羁押的这段时间里,我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希望法庭念在我第一次犯错,不懂法,能对我轻判。”赵晓来表示:“我因为交友不慎、无知、不懂法,犯了错,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我深感后悔,希望法院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重新做人。” 经过7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最后当庭宣判。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被告人赵晓来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结算的直接帮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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