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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三字经”,织就“三张网”
怀柔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纪实
时间:2014-04-04 15:15:05        

    2013年1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审判庭,开启了怀柔法院未成年人审判的新篇章。未成年人审判庭成立之初,就提出了“让每一个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环境下茁壮成长,在爱的蓝天下健康绽放”的工作目标。通过在未成年人审判中念好“防”、“纺”、“访”三字经、织就了未成年保护的“高压预警网”、“多方联动网”、“司法温情网”,构建了具有怀法特色、人性化的未成年审判文化,开创未成年人保护“聚力共建”的新局面。

念好“防”字经,以育为先建立“高压预警网”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对在校学生进行有效的法治教育和法治信仰培养,使其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之人,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此,怀柔法院通过院校共建活动,主动延伸法律触角,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走出去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为有效防止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的发生,怀柔法院坚持抓住学校教育这一中心环节,走进校园,利用审理案件积累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资料,大力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该活动中,怀柔法院多名法官受聘担任全区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授课过程中,授课法官考虑到孩子的接受能力,将晦涩难懂的法律语言转化为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案例、转化为一个个发人深思的寓言、转化为一声声深情并茂的祝福。“不一定要让学生记得住、背得下法条,但要让他知道他们的行为对于自己未来产生的影响,要让孩子们知道哪些行为是值得提倡的、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是坚决不能触碰的。我们不是要培养出一个个法学家或者法律专业人士,而是要培养未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参与者和塑造者。”这是怀柔法院法制副校长赵守红法官对于“法制进校园”活动概括与总结。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怀柔法院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争当守法小公民”法制教育活动近百次,受教育师生过万人。

     请进来邀请适龄学生来院旁听庭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怀柔法院主动邀请中小学生参观法庭、旁听庭审活动、学习法庭规则等,使其受到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在一次次法官情理交融的审判和法官寄语中,每一个孩子都受到了心灵的一次洗礼。在被告席中未成年犯悔恨眼泪中,参观庭审的孩子都会受到极大的震撼。据统计,该院3年来共邀请千余名中小学生参加庭审观摩活动,涵盖了全区所有的中小学校。通过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和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

念好“纺”字经,以审为主织就“多方联动网”

  怀柔法院通过广泛动员,探索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制度保障三者相结合,织就未成年人保护的“多方联动网”,谋求未成年人审判在新起点下有新发展。

  2008年,怀柔法院会同区综治办、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团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北京市怀柔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细则》,启动专业化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自2010年以来,怀柔法院委托社会调查机关进行调查80余次。在社会调查全面掌握未成年犯罪分子心理动态的基础上,怀柔法院探索心里专家全程介入审判制度,增加了对未成年人审判和量刑的科学性。2012年,怀柔法院在市高院的支持和指导下,首次邀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心理专家通过访谈、观察、量表测评等方式及时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问题,准确掌握其犯罪动机,引导其自我反思,克服心理障碍,学会不良心理调适和不良行为调整。

  针对未成年犯重回校园或者社会后与周围存在隔阂、难以融入正常生活的情况的现实,怀柔法院强化与教育部门、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的沟通交流,在制度上为未成年犯回归社会“破冰”。严格实行档案封存制度,让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不再烙印化和永久化。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使未成年犯在升学和就业时享受与普通少年同等的权利。怀柔法院加大与教育、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易泄露的信息点和风险点进行沟通协调,用社会关爱打破未成年人重入校园和社会的铁墙。 

  “法院不只是完成一次审判,更是一次挽救。”这是怀柔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张兵对于未成年审判工作的总结与期许。在完善社会保护和制度保障的环境基础上,通过不断的司法呵护,让法律的阳光照向未成年人犯的改造、挽救全过程,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完善人格、重新融入社会,这正是审判与挽救相结合的题中之意。

     在实践中,怀柔法院确立、完善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制度。例如,对于未成年案件,办案法官要在案件庭审前要深入学校、家庭、看守所等地,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谈话等形式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在庭审调查从总体上掌握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法官在发送起诉书及开庭前两个时间段内分别向法定代理人发送通知,并同时采用电话、邮寄、短信方式,确保法定代理人准确接收通知。对于部分户籍在外省市的未成年被告人,办案法官须增加确认程序。近3年来所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案件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率高达95%.针对媒体曝光对未成年犯未来成长造成的负面影响,怀柔法院强化了对未成年人身份信息等隐私的保护。通过制定未成年人庭审规范意见,严禁对外泄露案情、组织公开报道、接受媒体采访,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隐私;对部分被告人及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怠于行使辩护权利的情况,积极指定社会责任感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律师为辩护律师。据统计,3年来共指定辩护律师89人次。

念好“访”字经 以情为主打造“司法温情网”

  “要做出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很容易,但挽救一名失足少年远比判处一名少年犯来得重要。作为一名法官和母亲的责任要求我做的更好。”这是怀柔法院原刑庭未成年审判法官张雅清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面对未成年人心智多不成熟、一次失足的污点可能使得这些迷途少年丧失希望,在各种诱惑和歧视中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社会现实,怀柔法院通过判后回访“四结合”,通过有效的情感沟通,充分发挥回访、交流的作用,实现更加有效的交流、关爱、保护和帮扶。一是对缓刑犯回访帮教与对实刑犯回访帮教相结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犯,定期到其所在学校、村委会、家中、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回访。对于实刑犯,定期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回访帮教。二是集中回访与个别回访相结合,每年定期对未成年犯进行集中回访,同时,在回访过程中,发现有必要进行个别回访的,进行个别回访。三是对未成年犯的个人回访与对其家庭的回访相结合,在对未成年犯回访帮教过程中,发现其家庭存在特殊情况的,对其家庭进行回访,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四是传统回访与现代回访相结合。一方面,法官通过面对面交流、书信往来、一对一帮扶等传统回访模式,定期进行回访。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借助打电话、QQ聊天、微博等现代化工具与未成年犯进行不定期交流,让未成年人犯感觉法官就在身边、法律就在身边、关爱就在身边,在迷航的人生中重新找到前进的方向。据调查,自2010年以来,怀柔法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犯,经帮教回访后,再犯率为零,效果明显。

  未成年审判,关乎社会和谐,关系未来发展。怀柔法院在对未成年犯罪威慑惩戒的同时,更注入脉脉温情。通过承接历史经验、延伸审判触角、创新工作机制、寻求多方联动,全力打造具有怀法特色的未成年审判新品牌,逐渐走出一条情法相容、亮点纷呈的特色审判之路。让法制的“阳光”照进花季心灵,帮助他们重拾信心,重面生活,以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这是怀柔法院每一个未成年审判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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