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中院“互联网+”时代下的探索实践
时间:2015-10-29 10:54:48 作者:王伯明 来源: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推动部署“互联网+”时代下的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的新领域、新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低廉、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使法官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让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便民。 “互联网+”司法公开,开启司法信息新时代。中院相继建成了司法公开三大公开平台、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不断催生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喀什地区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最大限度汇聚全地区司法信息资源,整合各县市法院现有司法公开平台的功能,汇成大数据,融入云技术,丰富信息发布手段,着力形成“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公开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的“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信息公开,丰富司法公开渠道,一方面倒逼法院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一方面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捷、更加符合时代需求的司法信息需求,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 “互联网+”审判,便民为民。喀什地区有12个基层人民法院,64个基层人民法庭,星罗棋布在16.2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巴楚县法院阿瓦提法庭距离法院机关128公里,“盖章难”一直成为基层法庭提高办案效率的最大“瓶颈”。以往无论是传票、送达回证,还是裁定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全部需要手动盖章,耗时耗力,而且地处偏远的人民法庭的法律文书必须送回法院盖章,不但制约了法官的工作效率,也消耗了人力、物力、财力。中院在与软件公司进行沟通后,研究开发了电子签章系统。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后,办案法官只需在系统中进行盖章申请,将经过审签的文件提交给印章管理人,即可在网上完成加盖印章的操作,当事人几分钟后即可拿到判决。除此之外,中院还利用科技法庭积极推行远程提讯、远程开庭,2015年仅中院刑事二审案件适用远程开庭就达42件,整个庭审程序完整严谨,清楚明了,法庭气氛庄重严肃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节省司法资源,方便群众。 “互联网+”执行,让老赖无处遁形。2015年8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与最高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接。此系统可查询全国范围的20家银行涉案被执行人的开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异地查封银行帐户,有部分银行甚至已经支持网络扣划。有效缓解了相关执行难题,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平台定期公布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老赖”经营、出境、消费等,进一步加大了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同时建成的还有喀什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该中心配备了车载远程取证系统、执行单兵系统,实现了重大执行活动远程指挥、查控等功能。执行指挥中心的投入使用,实现了执行资源的高效配置,通过执行人员的单兵装备,实现指挥中心对执行过程的监控,方便指挥人员对执行现场状况及时进行分析和判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决策水平,果断妥善处置被执行人暴力抗法、群体事件等突发状况,大大节省了请示汇报的时间,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确保执行安全。 “互联网+”审判管理,使“枯数据”变成“活标杆”。信息化服务审判的另一个方面是各类审判数据的实时提取,审判质效的实时监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喀什中院在案件管理中实现了各类案件从诉前调解、立案、审理、结案、检查到归档全流程管理和实体辅助,业务呈现更直观、更便捷、更智能、更准确。审判管理实现案件网上催办、冻结和预警,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和通报。通过宏观审判流程比对,助力法院取长补短,创优争先;通过微观案件质量评查,防止冤假错案、避免疏漏瑕疵。数据统计分析实现案件办理各阶段的日常统计报表。统计数据从法院到庭室到个人业绩实时分析,对出现瑕疵的法律文书进行全院通报,使审判业绩“枯数据”变成促人奋进的“活标杆”,各类数据作为法官立功受奖、评优树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互联网+”办公,搭建精细化管理平台。为提高精细化管理,中院党组积极搭建办公自动化平台,从信息发布、公文收发,文件审批到各类人员的请假审批,均实现了网上办理;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实现了网上点名,网上查看庭审作风等功能,慵懒散,办事拖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悄然杜绝。 下一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电子档案,提高诉讼档案利用效率,方便当事人查阅。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功能升级换代,提供审判信息触摸查询、立案信息同步展示、庭审直播、点播等服务,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接访等事宜。努力实现互联网+时代下的数字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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