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看点(四)
深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坚决支持法官依法办案
时间:2015-12-23 18:07:02 作者:袁定波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上强调,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的重点,要通过深化这一改革,优化法院机构设置,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周强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开展设立专门家事审判庭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扩大少年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少年审判制度。推动建立金融、破产、环境资源等专门审判庭。以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推进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认真总结一些法院统一审理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经验,继续探索推进“三合一”改革。进一步深化审执分离改革,促进提升执行效率,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他强调,要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稳妥有序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坚持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切实避免出现“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现象,防止人民陪审员职业化、法官化倾向。改革选任条件,完善选任方式,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更集中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力。扩大参审范围,完善履职保障,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杜绝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对医疗、金融、证券、互联网、环境损害等专业性较强的民事商事案件,积极探索专业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专家陪审员制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周强强调,要建立符合民事商事案件特点的司法辅助工作机制。随着新经济、新技术的发展,民事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要针对案件不同特点,强化司法辅助功能,积极探索完善法律事实查明机制。在推进审判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同步优化审判组织架构,充分发挥法官助理作用。在家事审判中探索建立家事调查官制度,协助调查家事纠纷,协助调节家事关系、解决家事纠纷。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进一步探索技术调查官辅助审判制度,明确技术调查官管理模式、职权行使方式和法律责任,确保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中立性。 他还提出,要依托信息化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充分利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公开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过程,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了解诉讼进程。坚持依法全面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均应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设置任何障碍。对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充分借助各种新媒体,通过庭审直播或网络图文直播等方式,最大程度向社会公开,发挥庭审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准确把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对不宜公开的信息进行技术处理。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 周强强调,要切实加强基层司法职业保障。完善司法人员管理。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改革法官工资结构,较大幅度提高法官工资水平。同步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切实加强力量配备,充分发挥“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员配备模式的团队效能,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坚持干部在基层培养、在基层成长、从基层选拔方针,加大从基层逐级遴选法官力度,让扎根基层的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坚决支持法官依法办案。民事商事审判执行涉及多方当事人,而诉讼必有胜败,法官易成为一些当事人的攻击对象。各级法院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法官依法办案,切实保护干警合法权益。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惩治诬陷、诽谤法院干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依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恶意抹黑司法、藐视法庭、侮辱法官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坚决维护法制尊严和司法权威。要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及时妥善处置负面信息,为法官依法办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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