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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回顾:“(和平杯)•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诉权保障”论坛
时间:2016-01-06 09:43:21    作者:中国审判杂志社事业发展部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指出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立案登记制的施行,将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于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中国审判杂志社于2016年1月15日在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试点法院、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上唯一作经验介绍的基层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举办“(和平杯)•立案登记制改革与诉权保障”论坛。

本次论坛将针对推进《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在全国实施过程中,如何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如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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