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8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最高法立案庭庭长姜启波:积极推动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
时间:2016-01-12 14:34:54    作者:张春波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

4.jpg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

依法治国不仅需要足量的律师,还需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在2015年9月16日召开的全国律师会议上指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构建新型关系。构建两者之间新型关系的主动权在政法机关。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积极推动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一是为律师执业提供充分保障。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发表意见权和人身安全权,认真对待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

将立案大厅升级为诉讼服务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召开了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部署全国法院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各地法院普遍增设律师志愿者服务室、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医务室等。目前,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面积共计110.6万平米,98.9%的法院建立诉讼服务大厅,2189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1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手机APP,1734家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一站式、全天候、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开辟律师通道、电子阅卷室,设立专门的律师通道和申诉窗口,通过手机推送立案和流程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在办公一、二区设立了律师会见室,方便律师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开通12368服务热线,为包括律师在内的当事人提供自助或人工查询咨询。自开通以来,共接听来电76270件。

二是推出多种方便律师的立案方式。在立案工作中,大力倡导“绿色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让律师更加便捷地完成立案程序。

推行律师网上立案,让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等诉讼活动。上海、江苏等地已经全面开通律师网上立案平台。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人民法院网上立案规则》(征求意见稿),律师可凭有效执业证件登陆提交网上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

推行现场自助立案,在案件数量多的地区,探索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自助立案,最大限度减少等待时间,提升立案效率,促进司法公开。

推行异地法院协助律师立案,律师可以选择最近法院或法庭进行申请立案、转交材料、缴纳诉讼费。

三是为律师参与多元化解搭建平台。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多元化解工作,形成多方力量参与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设立了律师服务窗口,由中国法学会选聘250余名律师学者担任咨询监督员,无偿为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自去年8月至今,共提供咨询服务近3150人次,受到了信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全国法院普遍设立律师调解室,由律师开展调解工作。

四是为律师代理申诉创造条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定、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律师代理制度”。自2013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的调研。截至2015年上半年,90%以上的省份已经不同程度地开展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起草了《关于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吸收各方意见后尽快下发。

五是建成全国律师服务平台并上线服务。由于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尚未建设完整的全国律师数据库,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有关部门依托各高级人民法院律师信息库,开发了面向全国的律师信息库,并于2015年11月16日开通了律师服务平台律师信息库,发布了公告,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律师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共收录律所信息21707条,律师信息81476条。

律师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根据提示录入完整的信息后,可以享受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和联系法官等服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