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坚守
--济源市人民法院刘小坤先进事迹
时间:2016-02-25 17:04:11 作者:张勇 来源: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在全国上下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之时,又一名基层的年轻法官倒下了,倒在自己的书桌前,而桌上,是正在赶制的判决书。他,就是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王屋法庭)审判员刘小坤。2015年10月18日晚8时许,刘小坤在加班赶制判决书过程中,突感心脏不适被送入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去世,年仅38岁。又一名优秀的基层法官走了,又一名年轻法官走了,留下的是尚未完成的几十份判决和当事人殷切的期望;留下的是怀孕6个月的妻子和肝肠寸断的母亲;留下的,还有一名基层法官的对法治事业的期待和坚守…… 刘小坤出生于1977年12月,祖籍河南洛阳,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02年到济源市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执行局、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工作,历任济源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员,三级法官。多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刘小坤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热情,他勤于学习,乐于钻研,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年年办案名列前茅,先后荣获济源市人民法院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个人嘉奖、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等,2010年、2012年、2014年三次被济源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他热爱法律事业,心系人民群众。自2013年到王屋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面对条件艰苦、案件剧增的局面,他克服压力,勇挑重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坚守住山区法庭的司法职责和一方群众的重托。 13年的青春,他兢兢业业,用责任和忠诚坚守基层的审判执行岗位 2002年10月,刘小坤经公开招录进入济源市法院工作,一来就在执行局工作,一干就是11年。济源市法院有着不一般的环境,案件多,任务重,办案人员明显不足,繁重的任务一开始就像大山一样压在他的身上。但他没有退缩,在干中学,学中干,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很快进入角色并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执行员。11年风雨执行路,他上山下乡,足迹踏遍全市各个乡镇街道的大街小巷,他情系群众,汗水撒遍乡间地头的每个角落,他办案灵活,让一个又一个信访群众紧锁的眉头展开……。11年,他挺立在矛盾的漩涡中,起舞在刀锋浪尖上,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共计办理各类执行案1324余件,实施司法拘留30余人次,司法搜查、查封500余次,执行款项2000余万元,接待群众12000余人次,成为法院的执行标兵。 2013年9月,在执行岗位坚守11年的刘小坤又被调入全市唯一的山区法庭—王屋法庭从事审判工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这是个很多人都不愿去的岗位,而他没有丝毫犹豫,毅然接受组织安排,开始了山区审判工作。王屋法庭管辖四个山区镇的民事案件,辖区占到全市的一半还多,交通不便,很多人常年外出务工,立案、送达难度很大,近年来案件又大幅增加,工作量非常大。面对这种局面,他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团结带领同事努力办案。为提高工作效率,他利用中午午休时间、下午吃饭时间、节假日时间送达传票、制作司法文书。为提高调解效果,他积极结合镇里和管理区人员,建立民调人员联络渠道,利用社会力量调解案件。两年来刘小坤共收案689件,结案625件,调撤各类案件270件,案件总标的2700余万元,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别人嘲笑刘小坤就像一块砖,哪里困难哪里搬,他则无怨无悔,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承担起院党组交付的任务,诠释了爱岗敬业的精神内涵。 13年的青春,他心系群众,用善良和真诚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 刘小坤出身于普通的家庭,对群众也有着最朴实的感情。他心里装着群众,身上肩负责任,总能找到工作的原动力和目标,那就是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忧愁,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他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困难,群众总会被他的诚恳打动,听从他的工作意见。他深知,坚守法律职责,多动脑,多跑腿,多办案,办好案,就是对群众利益最大的维护。多年来,他心系群众,坚守职责,工作中说话有力量,办案有方法,行动有担当,较好地处理了各种难题,也实现了情理法的统一。 郑某申请执行市某医院一案,在诉讼阶段,郑某曾到北京信访,执行案件刚立案,郑某又准备到有关部门信访。刘小坤接到案件后,没有片刻耽误,利用周末加班的时间,找到医院负责人,要求履行义务,当得知医院正在盖住院楼、资金紧张,强制执行必然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影响群众就医看病时,他连续几天到郑某家中作工作,为郑某捎去水果点心,他的诚恳终于打动了郑某,接受了他的调解方案。郑某在三个月后全额拿到赔偿款,医院也度过了资金难关。克井镇张某娥申请执行苗某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张某娥的丈夫被苗某撞伤死亡,仅剩张某娥和女儿共同生活,家庭困难,而苗某刑满释放后也疾病缠身,无力履行判决义务,执行中,张某娥哭倒在刘小坤面前,要求尽快执行,刘小坤当即掏出500元交给张某娥,让她暂解一时之困,之后,他一方面加强对苗某的说服教育督促执行,另一方面积极准备资料为张某娥争取司法救助,并联系有关方面为其申请低保,最后通过苗某拿一部分,司法救助一部分执结了该案。张某娥见人就说,“刘小坤法官可真是个好人,好人呀”。 刘小坤待群众如亲人,深知“自己也是一百姓”,用诚心爱心和责任心换来群众的尊重和信服,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13年的青春,他善学善成,用聪明和勤奋坚守法律的公平正义 刘小坤是个爱钻研、勤学习、善总结的人。多年来,他向老同志学习办案艺术,向新同志学习法律动向,向书本学习业务知识,向老乡请教风俗习惯……他在不断学习中总结和完善工作技巧,积累起丰富的工作经验,成为“说话高手,调解能手,办案好手”。面对各种案件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他从不机械办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灵活运用“背对背”、“面对面”、“巧借力”等工作法,化解各种矛盾,处理了一大批信访难案。李某执行邵某欠款一案,标的3万余元。因邵某居无定所下落不明,执行一度陷入停滞,后刘小坤了解到邵某妻子张某在某公司上班,遂依法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并查扣了张某工资。邵某姐姐托人说情,刘小坤借机向邵某姐姐做工作:“躲不是办法,躲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事情还在哪里,只有案结了,邵某才能过好日子,才能翻身,作为姐姐当有正确认识,配合法院执行才是出路……”经过一番入情入理的谈话,终于说服邵某姐姐出面协调,并最终确定了调解方案,申请人同意邵某给付27000元结案。刘小坤说,案件不怕有人说情,有人说就有人管,怕就怕没人说,没人管,执行案件就要利用各种机会做工作,才会柳暗花明。 刘小坤还是个“执拗”法官,对于那些老赖和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人,会坚决予以打击,维护法律权威。在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秦某有执行能力却一直躲避法院执行,每次去秦某家中,要么不开门,要么躲避执行。他连续三天早上6点钟到秦某楼下蹲点,掌握了秦某活动规律,在第三天的蹲守中,他扮作送奶人到秦某家中送奶,秦某没有防备打开房门,刘小坤等人趁机而入,对秦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对其家中实施搜查,依法执结案件。 多年的办案实践也让刘小坤懂得,面对着艰巨的审判和执行任务,要想提升工作效果,靠个人力量是困难的。只有强化团队协作,发挥团队精神,发扬吃苦耐劳精神,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他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无论谁需要配合工作,他总第一个挺身而出,无论谁有难事,他总第一个站出来出主意想办法。在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同甘共苦解决审判执行问题的过程中,他和同事们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聚起了“好人缘”,大家都愿意和他共事,他总能成为团队的核心。在执行局,他带领的执行小组执行结案数多年来名列前茅;在王屋法庭,他团结带领同事,获得了优秀的工作业绩。 刘小坤以自己的聪明好学出色地完成审判执行任务,以勤奋和努力坚守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坚守住自己的青春承诺。 13年的青春,他一身正气,用清廉和无私坚守人格高地 同事们都说,刘小坤是一个善良的人,平和的人,正是他的善良平和成就他的无私和刚正。他总说“人要那么多钱干啥,够吃够住还不行么,做人做事要对得起良心。”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办案中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廉政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特别是对待当事人既热情,又注重言行,避免因言行不当让当事人产生司法不公的想法。遇到当事人请客送礼,他总会说:“如果你理亏,我不会为丢掉自己的工作而铤而走险;如果你不理亏,你不用请客送礼我也会依法办理。”同时,他深刻认识到“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工作中始终保持法官的廉洁本色,以公正无私赢得群众的信赖,达到震慑投机取巧当事人的目的。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为了能少拿一部分钱,给刘小坤缴了500元电话费,并托人送来1000元现金,他当即就将1000元现金交到财务科并开具收据,并通知赵某将500元电话费和1000元的收据领回,告知赵某1000元已充作执行款,500元电话费如不领回就上交纪检。赵某看刘小坤态度坚决,心生畏惧,没几天就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燕某申请执行王某一案,关系人李某到法院协调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某的拘留,谈话间李某往刘小坤办公桌扔个信封就往外跑,小坤追出去未赶上,后发现信封装有1000元,当即给李某打电话,让李某将钱收回,并严厉斥责李某“法院不是想抓人就抓人,想放人就放人,这是有法律规定的。如果想让王某出来,就尽快履行义务。” 13年来,刘小坤拒吃请百余次,拒收礼金数千元,用无私无畏,经受住了诱惑和考验,坚守住了廉洁防线,成就了高尚的品格。 刘小坤同志走了,带着对法治事业的无限忠诚,带着对母亲妻儿的愧疚,带着群众的深切期待,带着同事的哀伤思念,带着对生的留恋,走了,年仅38岁。送行的时候,领导来了,同事来了,群众也来了,他们一起为这个坚守职责,爱岗敬业,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普通法官送上最后一程。这个基层的法官,用13年默默的坚守表达了对法治事业的忠贞,诠释了爱岗敬业的内涵,用兢兢业业的态度守卫法律的公平正义,传递司法的正能量。耳畔又响起他经常跟同事说的话,“谁让咱选择法律,既然选择了法律,就不要去后悔,就要干好自己的活。”这就是一个基层法官对法治事业无悔的坚守。 他走了,一位同事赋诗写道:昨天走时,你还微笑,圆的脸庞上透着一丝疲惫;/今天来时,你已不在,法院的天空升起起厚厚的雾霾;/三十八岁,生命就定格成一个年轻的背影;/你走的如此匆忙,让我们甚至来不及道声别,说句话,哪怕看上一眼……/只留下萧瑟的秋风卷起漫天的悲伤,渗遍法院各个空间。/战友啊,我知道你不愿走开,除了工作,你还有太多事情未做完……/母亲泣断肝肠,妻子神情恍惚,还有那年幼的儿子和尚未出生的孩子,说好的陪伴到老,许下的一世欢闹……/就这样走了,留下的,是无尽的悲伤和思念。留下的,还有你对所有人最后的嘱托:/活着,就要珍惜,活着,就要坚强,活着,真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