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9起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诈骗数额大涉及地域广被害人数多犯罪手段多样特征明显
时间:2016-03-04 11:05:02 作者:张春波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9起电信诈骗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介绍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与应用的快速发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特别是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不法分子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利用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设备等,通过拨打电话、发送手机短信,跨省、跨境针对不特定群众大肆实施诈骗活动,受害者分布区域广,人数众多。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透支”、“医保卡异常”、“涉嫌违法犯罪”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设计骗局,花样翻新,迷惑性强,普通群众防不胜防。诈骗一旦得手,往往给群众和被骗单位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诈骗数额上百万、千万的案件已不鲜见,甚至已经出现了诈骗数额上亿元的案件。有的企业被骗巨额资金导致破产倒闭,有的普通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轻生自杀。此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还滋生了灰色产业链,诱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银行卡、非法开办“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等大量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由于此类犯罪空间跨度大,犯罪链条长,组织化色彩明显,犯罪手段及过程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的隐蔽特征,且被骗赃款一般流往境外,给司法机关的破案工作和追赃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公民和法人组织的财产权利,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电信网络秩序,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中央高度重视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要求综合施策,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打击治理行动,切实遏制此类犯罪蔓延趋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加大对此类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累犯、惯犯、职业犯的惩处力度。同时,人民法院始终关注民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配合公安、电信、银行等相关部门开展紧急止付、追赃返还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把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该类犯罪团伙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主观恶性程度不一、地位作用有所差异等具体情况,坚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主动协助追赃、积极协助抓捕团伙主犯的从犯、初犯、偶犯,注意教育感化,依法从宽处理,有效地分化瓦解了犯罪分子。 此次发布的九个案例,共同特点是诈骗数额大、涉及地域广、被害人数多、犯罪手段多样,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既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案件,也有中西部地区的案件;既有较为传统的电视节目中奖诈骗、冒充QQ好友诈骗,也有新近出现的谎称推荐优质股票诈骗、考试改分诈骗;既有在境内实施诈骗的,也有在境外设立诈骗窝点的;既有针对境内人员行骗的,也有针对境外人员行骗的。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被告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周文强通过中介注册成立公司,招聘50余人,下设“客服部”、“业务部”、“操盘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实施诈骗活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业务部”负责电话回访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市”、“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缴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自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该犯罪团伙共骗取34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76万余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河北省兴隆县谢怀丰、谢怀骋等被告人推销假冒保健产品诈骗案。谢怀丰、谢怀骋二人从网络上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人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电话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所谓“保健产品”,累计达3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骗得钱款高达188万余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谢怀丰、谢怀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福建省晋江市吴金龙等被告人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虚假信息诈骗案。吴金龙等人在老挝万象设立诈骗窝点,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医保卡出现异常”。待被害人回拨时,由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谎称被害人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随后由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成员使用预先更改好的“公安局号码”(来电显示为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号码)骗取被害人信任,套取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随后再由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清查比对”。吴金龙参与诈骗犯罪数额高达1 019万余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吴金龙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以上案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六起案例,我们已经准备了书面材料发给大家,时间所限,就不一一介绍了。今天发布这些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和态度,并正告犯罪分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敢于以身试法者,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是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关注国家媒体的有关报道、社区的警情告示、电信、银行等部门的宣传和现场提示。一旦遇到此类情况,自己不仅不上当受骗,还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进一步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好诉至法院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继续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有效维护电信网络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审判指导,进一步统一适用法律标准,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提升打击整治能力,提升源头监管能力,提升宣传防范能力,努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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