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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法院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
“包工头”获刑1年5个月罚2万
时间:2016-03-25 10:51:58    作者:邓秀勉 彭美英    来源: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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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公开宣判现场 

“包工头”周正双自己领到工程款后,未完全支付19名工人的工资,却更换了手机号码玩失踪,逃匿到北京,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3月18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周正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区总工会干部、工人及新闻媒体记者50余人到庭旁听。

2014年5月至2015年2月间,被告人周正双在北海市银海区一小区施工工地承包6、7、8、9号楼门窗安装工程。康某文、段某祥等19名工人经他人介绍到该工地帮周正双施工。截止2015年2月17日,被告人周正双在收到劳务公司结算的工程款后,仅支付部分工人的工资和生活费,仍拖欠上述19名工人工资约19万元。之后,周正双采取逃离北海的方式,并更换了手机号码,致使工人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无法与其联系,逃避支付工人工资。 

2015年4月22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施工工地向其张贴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周正双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周正双未履行。同年5月4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北海市公安局。6月24日,公安机关在北京将周正双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正双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正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周正双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等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据悉,对恶意欠薪案从快从严审理是该院今年推进劳动者维权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打击震慑恶意欠薪者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希望那些恶意欠薪老板们从中吸取教训,克服侥幸心理,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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