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信息化由2.0版向3.0版迈进
“智慧法院”为司法事业插上腾飞翅膀
时间:2016-04-12 10:39:17 作者:蔡长春 来源:法制网
“总体来看,中国法院基本建成了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实现了对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务三类数据的集中管理。”4月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法院信息化又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关键。 从1996年5月最高法在江苏召开“全国法院通信及计算机工作会议”为起点,到如今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建成并继续向3.0版迈进,二十载春秋上下求索,“智慧法院”亮剑出鞘,助力人民司法事业铿锵前行。 信息化建设步稳蹄疾 信息化是一场人民法院深刻的自我革命。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突飞猛进,对法院信息化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坚持需求导向,顺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律数据智能化开发与应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服务法官办案、服务人民群众,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支持。 事实上,信息化建设的征程早在1996年5月召开的“全国法院通信及计算机工作会议”上就已敲响了隆隆战鼓。 此次大会布署了全国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确定北京、上海、江苏等八家高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作为全国法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的试点单位,标志着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正式起步。 2002年至2012年,法院信息化进入到普遍推进阶段。 期间,最高法印发了一系列关于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规定、规划、技术规范、基本要求和实施方案等,并将其作为人民法院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信息化建设由此步入战略发展的新时期。 最高法意识到,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密不可分,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司法改革的各项目标,65项改革任务中有 35项不同程度地依赖于信息技术手段。 因此,最高法要求,要加快“天平工程”(即“国家司法审判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着力整合现有资源,推动以服务法院工作和满足公众需求的各类信息化应用;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应达到100%,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应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 2013年至2015年,最高法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以明确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不断努力之下,截至2015年,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核心应用系统日益成熟,司法信息资源的搜集整合及管理使用初见成效,信息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中国法院已经建成以互联互通为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 以此,人民法院基本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完成了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信息化与各项审判业务的良性互动格局。 大幅度优化审判质效 审判能力是法院能力的关键体现,是法院依法公正裁判案件、有效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公正能否真正实现。 特别在近几年,人民法院收案量呈爆炸式增长,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而信息化恰是应对上述问题的灵丹妙药——它使审判方式发生了极大变革,大幅提高了审判能力与效率。 一直以来,各地法院纷纷大力加强科技法庭建设,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法院已建成科技法庭近1.8万个。 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使庭审“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加强了对案件的全过程监督和全方位管理,促进庭审规范化,提升一次庭审成功率。 与此同时,远程庭审、远程提讯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在不断深化创新。 截至2015年年底,最高法已建成10套,地方法院已建成2154套远程提讯系统,实现最高法与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绝大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以及部分看守所的远程提讯,由此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司法成本。 如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法院探索设立涉侨网络法庭,实行视频审理,借助远程视频技术,将海外当事人的远程画面接入高清数字法庭,当事人只需在电脑或者手机上安装软件即可参与庭审。 而电子法院则代表了法院信息化发展的另一大努力方向。 其中,吉林电子法院不仅实现了民事一审和二审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非诉类案件的全流程网上办理,还建有法官办案辅助平台,在减轻法官工作量的同时,又降低了法官同案不同判的风险,保障了司法公正。 在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双方通过第三方平台上传了31份证据,进行网上质证,以往此类案件庭审至少需要半天时间,而该案只用了不到30分钟。 众所周知,大多数基层法院一直以来都存在“盖章难”问题。人民法庭的法律文书必须由法庭派专人、专车前往法院盖章,当事人需要按指定通知时间到法庭领取。这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加重当事人负担,而且影响了办案效率。 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使用电子签章,调解和撤诉后即送达调解书和裁定书。此后当庭宣判的案件,裁判文书“立等可取”, 显著提高了办案效率。 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在信息化过程中,最高法搭建了一系列审判、管理领域的信息网,包括全国统一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等,这也是法院信息化成果的直接体现。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期待也更加强烈。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恰恰满足了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的这一需求。 审判流程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有效解决案件当事人因无法及时获悉案件审理进程、容易对案件审判公正性提出质疑的有效方法,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 2014年8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投入运行。现在案件由谁来办、进展到什么程度,网上都能查到,短信都可自动推送给当事人。 从立案开始,到作出裁判,审判活动均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裁判文书是整个审判活动的集中反映和最终结晶,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决定适用法律的最终结果,是决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的关键文书。 依法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裁判文书,让诉讼参加人、社会公众信服裁判结果,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倒逼法院提高司法审判水平的必然要求。 最高法建立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陆续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上网实现了“全国所有法院、所有案件类型全覆盖”,“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 执行工作是法院的重要工作,是落实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的重要一环,是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不仅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关系到司法裁判的权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 2014年12月,最高法建成覆盖全国的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实现了全国四级法院间的执行网络纵向互联,同时还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商业银行总行网络横向对接;最高法、多数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建成了执行指挥、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系统,形成了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指挥体系。 此后,通过网络查控,便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3000多个银行网点的存款信息的查询,效率大大提高;而通过执行指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有多少财产,是否隐瞒拒不执行,则“一键了然”。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还建成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和公众公开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并在网上公布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有力震慑了失信行为。 由此,全国法院拓展了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掌握更加真实、全面的信息,促进了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终让人民群众获益 “远程案件审理节省了我的时间和精力,不用大老远地跑到贵州维权了”。 在全国首次跨省远程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被告在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这一次远程庭审下来,总共为原告节约吃、住、行等费用一万多元。 电子签章、远程庭审等系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方便了法官和人民群众,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司法成本。 事实上,无论是审判质效的优化,还是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最终受益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 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这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努力的一大重要方向。 2014年12月,最高法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基础上,建成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具备再审立案、申诉接待、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诸多功能。 这样一来,诉讼参与人便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触摸屏、电脑等设备,自助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和电子卷宗。截至2015年11月,地方法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1740个,开通诉讼服务网841个。 “‘一站式’服务带来的‘一堂清’效果实在太好了!”一位当事人不禁感叹道。 同时,全国25个高级人民法院开通辖区法院12368诉讼服务系统,通过电话语音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其后又延伸到为公众提供诸如咨询等服务,以信息化方式缓解了以往法院“门难进”“人难见”的问题。 此外,各地法院还利用手机APP、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即时互动、实时参与的优势,使当事人和法院之间实现即时互动,按需获取信息,随时参与沟通。 虽然如今2.0版的目标已然实现,但人民法院却没有半点停留,马不停蹄地又投身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事业当中。 而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人民法院进一步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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