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确保公正
时间:2014-04-09 11:55:46 作者:卢君 来源: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要求我们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务必依法履职,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履职”涵义有二:一是“依法”,即法院的权限是法律赋予的,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二是“履职”,即法院要遵从司法规律,明晰本位职责,明白什么当为、什么不当为。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纠纷尖锐激化并呈现出相互交织状态,通过司法解决矛盾纠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实现司法公正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院应立足于自身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履职,结合实际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公正,进而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依法办案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任何机关、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法院必须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法律底线,敢于排除各种干扰,依法秉公办案,防止罔顾法律而“和稀泥”。法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这是司法公正的顶层保障。唯如此,法院裁判在老百姓心中才有分量,法律才能得到信仰和尊崇。同时,法院要着力“办好案,办精品案”,案件质量和效率是法院和法官的生命线,案件质量高低是评价司法公正与否的直接标准,也是影响司法公正的核心要素,离开案件质量谈司法公正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法院遵循审判工作规律,从制度、管理、程序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法院要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对自由裁量权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用行政手段束缚法官自由裁量权,要在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把好自由裁量权的运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 是刚性的,但法院的工作方式方法则应务求灵活性,充满人文关怀,要做到接地气、有底气、增灵气、树正气。法院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重点在解决群众诉讼难、执行难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生存权、发展权。法院要不断完善司法便民软硬件建设,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开辟绿色通道,着力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要注重释法和答疑工作,让老百姓真正理解审判,认同裁判,遵纪守法,不必担忧因自己守法而让不法之人获利。法院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减少群众诉累,将司法带到社区、农村、市集,及时解决基层纠纷;要始终将群众放在心中,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执法。将审判、执行工作重点立足于关注民生领域、尊重民意社情、公平保护各方权益,使每一个当事人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干警是推动法院工作的主体,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和保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形成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合理布局。法院要始终坚持走以提高人的素能为特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着力提升干警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修养。要自觉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既要尽快积累办案经验技能,又要开阔眼界,主动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提高裁判的群众接受度。要注重自身仪态言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既要防止高堂问案、拒人千里的工作态度,也要避免过度“亲热”引发群众“合理怀疑”,切忌因不当言行引发群众对法院的不满,影响司法公信力。要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创新工作机制是解决当前法院面临严峻挑战的根本出路。法院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实现简单案件分流,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要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技术,探索网上司法拍卖、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庭审等,不断提高司法效率。要在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快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执行威慑机制,探索司法诚信惩戒制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着力创新司法公开机制,大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运用好法院自有媒体、官方网站和微博,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法院工作信息,不断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努力形成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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