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3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件 >> 案件报道 >> 正文
宁波一男子迷失股海 冒充银行副行长骗1730余万
时间:2016-05-09 11:22:02        来源:中国宁波网

今年60周岁的储某,宁波人,1999年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宁波某国有银行工作。花甲之年,本该是安安稳稳站好最后一班岗,然后顺利退休安享天伦之乐的年纪,储某却因为沉迷于炒股,导致债务缠身,最终因诈骗1730余万元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转业到地方后,储某相对比较空闲,于是在工作之余迷上了股市投资。一开始,他仅用少量的自有资金炒股,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后来就用家人的资金炒,取得不错的利润后,尝到甜头的储某准备大干一场。思来想去,他想到了可以利用自己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假借有高额利息的投资渠道,从亲朋好友那里骗点资金投入股市,好好赚一笔。

其实,转业后的储某在单位虽然没有身兼要职,但享受副调研员待遇,也算是银行的中高层了。所以在亲友的往来中,他总是有意无意的在话语间显露自己的领导地位,让人误以为他是银行副行长,有许多系统内部的投资门路。于是,从2011年起,他多次虚构工程项目、银行转贷增贷等投资渠道,并许以高额利息,向郑某、袁某、成某等亲朋好友“借”来约900万元人民币进行配资炒股。这种炒股方式放大了交易比例,扩大了交易风险。储某一头栽进去,就再难脱身了。

由于股市的持续低迷,加之自己操作不当,渐渐地,储某资金亏损得越来越厉害。正当他愁于资金压力时,遇上了二十多年的朋友周某。周某是经营手机卖场生意的,知道储某在金融系统工作,有高额利息的借贷、转贷等投资渠道,就表示自己有较多的闲钱可以投资,经过协商,他们一拍即合。2014年3月周某先后两次向储某汇款共计人民币310万元。储某将收到的钱大部分都用在了股市投资上,并且每20天支付周某1%的利润。对收益非常满意的周某越来越信任储某,最多的时候,他共向储某汇款2054万元。

2015年上半年,周某表示要撤资,而储某放在股市里的钱却越赔越多,漏洞越来越大,根本无力偿还周某的千万资金。于是,执迷不悟的他开始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戏码,2015年3月至7月,他以同样的理由向张某、文某、姚某等7名被害人骗得人民币近400万元,用于支付周某等几个被害人的本金和利息。但亡羊补牢,为时晚矣。2015年8月,储某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据统计,截至储某投案自首,仍有13名被害人共计1733.69万元巨款无法追回。除去周某的889.95万元,其他被害者的被骗资金从11万到180万元不等。他们有的是生意人,有的是教师、有的是公务员,有的人甚至根本没有多余的闲钱,而是将自有住宅抵押贷款后把钱交给储某投资的。

直到东窗事发,储某才幡然悔悟,他在自首书中写到:“如今我泪流满面、悔恨交加、后悔莫及。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年迈的母亲,对不起支持和帮助我的亲朋好友……”但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