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良知与责任
时间:2014-04-09 14:16:41 作者:周伟 来源:崇明县人民法院
有人说法官是天底下最有意义的工作,每个案件都是一个故事,法官真是阅尽人间百态啊。然而,不深入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是难以真正明了其间的乐趣与苦恼的。转眼几十年过去了,年轻气盛时,想的事情大多是将来,无论这个将来是明天还是明年,都在向前看。顺利时向前看,逆境时也向前看,向前看更多的是让年轻人增添向上的动力。而早已过了50岁的我,想事情常不知不觉地陷入回忆,回忆就是向后看,看自己走过的路,经历的事,相处的人,尤其是一路走来的法院工作历程,更是难以忘怀。 那还是我刚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时,一生信奉积德行善的老祖母就曾一再告诫我:公行场所好修行。从一笑了之,到逐渐的感悟,我慢慢地理解了长辈这种教育的良苦用心。我每当穿上法官服,心里似乎有了一架天平,因为我深知,作为法官有一种责任,那就是公正。我惟有公正地为百姓办好每一个案件,化解每一个纷争,来实现自身的价值,才是真正的“修行”和“积德”。正如亚里士多德说的,政治是一项善业,以追求和实现优良的生活为终极理想。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理念。不是吗,我们的法官工作基本要求正是于行文断案中彰显凛然正气,在为人处事时不失坦荡襟怀,不断追求着“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目标,体现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光芒。以我们基层法院来说,法官所面对的不仅仅是顽凶之辈、奸宄之徒,更多情况下,法官接触的大都是善良的芸芸众生、普通大众。为此法官更需要有坚定的法治精神和理性的司法情感,才能做到张弛有度,沉着应对,为百姓调纷解忧,为弱者撑起腰杆。只有以爱心、真心、诚心、热心做底蕴,才会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化干戈为玉帛,泯恩仇成欢笑,以真情解开人心中挽系的死结,以热诚冰释手足间感情上积郁的冤仇,还当事人一个圆圆满满的公平。 十多年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经历,作为一庭之长,管理、审判、队伍、内外协调无一不重要。作为在审判一线法官,那周而复始的公式性的、机械的运作的确能带给我们精湛的业务技能和审判经验。但我也深深地感受到,日复一日的工作枯燥与烦琐,往往又给我们法官的身心带来无尽的疲劳甚至烦恼。终日为裁判文书字斟句酌,常常为通知、传票的送达屡费周折,上午刚规劝原告夫妻和好费尽口舌,下午又来了另一个心烦气急的被告;昨天还和你握手致谢的当事人,今天却又有人到你办公室来述说你的不是。整天婆婆妈妈,甚至还要咋咋呼呼,家长里短不能烦,细枝末节也要听。调解、判决,判决、调解,常常口干舌燥,以至情绪全无。为此,我也时常体味到这种审判疲劳的袭来,加之从事法律工作我也属半路出家,自觉并无可以傲人的审判经验,所以当遇到难案接踵而来时,我难免会感到如履薄冰,有些力不从心。但作为庭长,我又岂能束手无策?正是这种心境又使我逐渐明白了只有学习乃是不二法门,多读书是与智者为伴,常请教即与智者对话。要在工作中总有朝气蓬勃的状态岂能与学习分开?而学习必须是业余的,且内容不只限于业务理论,什么心理学、文学、美学、社会学等等,尽情的浏览尽管尚属浅尝辄止,但也受益匪浅。每当所学所得的新知用于次日的一次调解、一次开庭、一次接待、一次法律文书撰写的时候,也就倍加欣慰。打开一扇窗户,涌进许多光明;泼洒一片爱雨,慰籍许多心灵。我体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法官必须用清廉高效来实现,而达到公平正义,更需要法官练就精湛的职业素养,对法律以忠诚博学去追求。 司法为民首要有公心和良知,廉洁奉公关键应自律。法官的公正无不来源于自身的克己自律之心,这也是维系法官廉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法院的要求越来越高,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也是愈加强烈,而“人情”、“世情”又历来是国人很难逾越的一道坎,加之崇明岛域环境的束缚,更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我们大多生于斯,长于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现象真可谓比比皆是。尽管规章制度、机关作风常喊常抓,尽管公开办事、诉讼须知墙上高挂,但办事找关系、托人情的习惯还是屡见不鲜、司空见惯,更不免用“七大姑八大姨”敲门,以“赵公元帅”开路。法院同样难防这种风气的渗透,而使法官的职业风险剧增。许多打官司、告状之人都使尽浑身解数企图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和机会。在审判业务庭办案,作为法官我们多少都遇到过这类烦心事。最简单的打招呼也要来个电话,先和你叙叙旧,再拐弯抹角地把需要帮忙照顾的事说一下就算完事。而复杂一点的,则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登门拜访,你要拒之门外似乎断了亲友之情,如悉数笑纳又与你身份相悖,让你左右为难。更使你难堪的,有亲友邀你相聚时,到圆桌上才发现还有你的当事人,真会使你心中不安。法律之外因素影响着我们的司法裁判。个别当事人一时找不到与你沟通的渠道,则通过丰富的想象,捕风作影、无中生有地说你与对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是朋友关系,甚至还要有鼻子有眼地说你收了对方当事人什么什么礼物,又让你防不胜防。在这种情况下,你想“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实在很难,一念之差或稍有不慎, 就可能掉入陷阱。越是在这种情况下, 作为一名法官,更需要十分的警惕,常思廉洁,常查己过,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忘纪律、不越底线、不忘身份、不改初衷,才能藐视和摒弃诱惑,无畏于恶,无畏于势,问心无愧,才能真正“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使法官的威信掷地有声。 在我们的身边,就有不少这样平凡的法官,正气一身,邪恶亦退,棋高一着,令人信服,这样的同志更使我见贤思齐。他们急人所急,忧人所忧,时刻把当事人的忧愁烦恼牵挂;他们忍辱负重,无怨无悔,凭着崇高的司法良知每天都在为心中的信念而奔波、而辛劳。正是一个又一个平凡的案件,铸就了一位位法官闪光的道路。他们驾驭庭审有章法,调解难案有技巧,制作文书有功力,适用法律有高见。他们无愧于法官的神圣称号,我崇拜他们,我敬佩他们,正是他们的每一点光亮组成了我们社会的一幅和谐蓝图,正是他们的每一个光点折射出我们崇明法院的群体形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