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8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中国首家仲裁学院落户重庆 首批招收50名硕士
时间:2016-06-21 09:30:28    作者: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仲裁学院今日在渝揭牌成立。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被聘为名誉院长。这是我国首家专事仲裁学历教育的学院,其成立“是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也是我国法学教育事业发展史上的大事”。卢云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将于明年开始首批招生

重庆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在今天的揭牌仪式上说,中国仲裁学院的设立,开创了高等学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培养高层次仲裁专门人才的办学路径,以培养仲裁职业化人才、提高仲裁队伍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为目标。”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培养各学历层次的仲裁人才,为中国仲裁事业输送生力军,这是中国仲裁学院的首要目标。”

《法制日报》记者独家了解到,中国仲裁学院从事本科(实验班形式)、研究生(法律硕士中设立仲裁方向)等学历教育培养工作。办学初期,在法律硕士中设仲裁方向,每年50个名额。

本科生采取项目管理(或实验班形式),每年从全校有志于仲裁学习的各专业本科学生中间选拔一定数量学生参加仲裁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活动。上述两项招生工作将于明年开始。

此后,中国仲裁学院还将拓展至仲裁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从而建立起完备的仲裁各学历教育体系。

中国仲裁学院执行院长杨建学教授透露,中国仲裁学院有意培育专门仲裁队伍,以进一步提升仲裁机构化解纠纷的能力、促进仲裁管理的规范化。

法学领域尚缺仲裁研究方向

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维系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据国务院法制办统计,2015年,全国仲裁机构已达244家,受理案件近140000件,标的额总计超4000亿元。

与仲裁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是,仲裁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2015年全国在册仲裁员约60000人、秘书人员约5000人。但对于快速发展的仲裁事业而言,这个数字依然显少,尤其是发展快速的仲裁机构,面临着不小的人才缺口。

从人才培养的源头来看,全国迄今没有一所专门从事仲裁教学及其研究的法学院。“国内知名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研究生专业设置或专业方向,缺乏单独的仲裁研究方向。”杨建学说。

卢云华指出,中国仲裁学院的成立,“是妥善解决社会纠纷,培养和造就社会稳定专门人才、专业力量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具有前瞻性的重要保障意义”。

聘请优秀仲裁员兼职教学

中国仲裁学院由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仲裁委员会共同设立,可谓“强强联合”。

西南政法大学长期关注仲裁理论与实践,具有丰富的仲裁教学科研经验。据付子堂介绍,在西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教学中,专门开设了仲裁及相关课程。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不仅专业最全面、层面最完备,且拥有专门围绕法律职业进行教学、研究的法学院(应用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在中国仲裁学院的师资团队的建设上提供保障。

重庆仲裁委员会位列全国各仲裁机构前列。据国务院法制办的统计,2015年重庆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达3856件,标的总额85.87亿元,居于全国第四位。

重庆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说,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学院,是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有益探索,将优先组织仲裁员和仲裁秘书参加培训,共同开展仲裁理论与实务,促进国内外仲裁学术交流,推广仲裁文化,提升全社会的仲裁意识。

据了解,中国仲裁学院除了原有的师资力量外,还将在全国聘请一批优秀的且热衷于教育事业的优秀仲裁员兼职仲裁实践教学工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