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杂志社宣传通联业务培训班在襄阳举办
时间:2016-06-23 16:11:16 作者:王洪 丁俐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做好新时期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近日,中国审判杂志社在襄阳举办中国审判杂志社宣传通联业务培训班。中国审判杂志社副总编宣海林、李健飞以及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宣传通联负责人及部分地方通讯员共39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就新闻采写中如何能更好地反映全国法院各项工作,如何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法院舆论引导, 如何精准选题开展司法调研等内容进行培训,加强中国审判杂志的新闻采编业务建设,从而使杂志的内容更接地气,提升杂志代表性和思想性。 培训当天,上海高院法宣处处长卫建萍、安徽高院副厅级审判员李忠好、新疆兵团法院宣传处处长崔建民、陕西高院宣传处处长贾明会、西安中院研究室主任高伟、湖北高院宣传处处长程勇等6名授课嘉宾分别就《案件报道:如何以新闻通稿有效引导舆论》、《宣传部门怎样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全媒体视角下法制新闻标题的制作与技巧》、《法院宣传人员接待新闻记者的实用招数》、《精耕细作文为时而动——谈谈司法调研文章的写作》、《如何防范和化解网上舆情危机》进行了精彩授课。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表示会在以后的宣传实践中将今天所学知识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新闻理论和写作水平,为法院建设不断发展贡献力量,营造公正司法的强大正能量舆论环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