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制改革不论资排辈
江苏法院突出业绩考核好中选优
时间:2016-07-13 09:21:04 作者:刘子阳 来源:法制网
今年4月,江苏8家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正式启动。目前,493名入额法官人选已经产生。 法官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员额法官依据什么样的标准遴选出来,不仅是关系每一个法官个人前途命运的事情,更是关系司法改革是否具有公信力的大问题。 据了解,在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中,江苏法院坚持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不搞论资排辈、迁就照顾,以最接近审判工作实际的、最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与考评工作,确保最优秀的法官入额。 让法官像工作一样完成考试 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员额制无疑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话题。法官员额制考哪些人、考什么、怎么考,是各地法院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今年4月,江苏法院组织首批法官入额考试,全省法院552名符合条件的助理审判员参加了考试。 江苏法院给参加考试的法官们设计了一本“微型卷宗”,在这本“微型卷宗”中,有起诉状、答辩状,有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庭审笔录等一般卷宗应该具备的基本内容,各种考点要素均分散在所给定的各类卷宗材料中,参考者从给定的材料出发,通过自己独立的思考去做出分析、审核、取舍、判断,并最终撰写完成一份裁判文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认为,以一纸试卷来考察法官各项能力难以完全避免片面性,根据卷宗材料撰写判决书,让法官像工作一样完成考试,能够比较充分地展现法官的基本功。 在考试对象选择上,江苏法院要求任职3年以上的助理审判员参加考试充分考虑了法官职业的经验要求。从江苏法院的实际来看,基层法院助理审判员在三年内一般可以办理600件左右的案件,由此所积累的审判实践经验可以满足员额法官遴选对于审判经验的基本要求。 对江苏的助理审判员而言,入额考试是头道关口。命题、考试过程全封闭,评卷采用三人分别阅卷、背靠背打分形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评卷过程中的偶然因素。 据江苏高院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考试内容按照刑事、民事、行政三种审判业务类别,分为三个命题小组,每个小组都由法学专家1人、高、中级法院资深法官各1人组成,充分考虑命题的理论要求与实践因素。 此外,在考试后江苏高院会第一时间将考试试卷、评阅标准、通过率、优秀答卷及评语、命题小组成员等,全部向社会公布,充分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检验。 法官员额尽量向一线倾斜 江苏各级法院的案件数量、现有人员结构千差万别,不同层级法院所承载的功能定位也各不相同。多少法官才算够,是实行法官员额制面临的首要问题。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认为,法官员额的确定不能“一刀切”,应当综合考虑审判工作量、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其中,关键是对法官工作量的测算。 在具体员额法官岗位的分配上,南京法院根据中、基层法院人案矛盾突出的实际,以案件权重系数为基础,合理确定首批员额法官在各审判业务部门的配置。压缩了立案庭、刑三庭、审监庭等审判任务相对较轻部门的首批员额法官数,尽量为工作量大的审判一线部门多配备法官。 根据《江苏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入额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员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政法编制数的30%以下。为科学分配员额,减少对审判工作冲击,江苏法院对全省法院近3年受理案件数进行测算,以各试点法院现有政法编制状况为基础,在不突破全省30%的员额比例的前提下,统筹考虑案件权重及所在法院法官与辖区人口比例,按照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作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各试点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员额比例。 案多人少为法官配好助手 “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人数肯定会进一步减少。越来越少的法官能否公正高效地处理短期内不仅不会下降反而还在大幅增加的案件,关乎司法审判工作正常运转的大局。”胡道才说。 人案矛盾是法院系统面临的普遍问题。数据显示,2015年江苏省南京市法院受理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收案增幅达24.75%,为近20年最高,法官人均结案178.2件,约是全国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5倍。 “传统的法官人海战术需要改变,以前法官对案件一包到底,很多实务性工作都是由法官独立完成,这些非核心审判工作牵扯了法官很大一部分的精力。” 胡道才认为,要解决法院案多人少问题,需要员额制和其他改革措施配套进行。 以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为例,按照审理流程,通常需要经过阅卷、送达、调解、保全、调查、准备鉴定评估材料、开庭审理、合议定案、裁判文书制作、准备上诉材料、办理退费等环节。但是,在上述各环节中,只有开庭审理、合议定案、制作文书属于法官必须亲力亲为的核心审判工作,其他环节的工作均可以交由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完成。 南京法院在员额制改革启动前,提前配强辅助人员,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根据审判工作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南京法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为法官配备助理、书记员146名,且让法官主导选聘,加上原有的71名审判辅助人员,确保一线法官每人都有一名助手。 胡道才注意到,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性质不明、待遇偏低,导致审判辅助人员,尤其是业务能力强的书记员、法官助理频繁离职,人员流动过快。 为此,南京法院提高聘用制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年人均6万元纳入预算,并争取到400套廉租房,还开通了上下班直达公交,切实稳定住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有效缓解了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消除了法官对审判任务过重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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