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改“破冰”第三年
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改”了什么?
时间:2016-07-18 09:14:45 作者:严剑漪 通讯员 邱 悦 来源:人民法院报
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项项新的改革试点,一个个艰巨的“破冰之举”,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今年伊始,上海法院在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又重点推出了三项新的改革任务,其中“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助力破解执行难”的试点工作备受关注。在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更是提出了“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全力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向执行难宣战。 日前,记者专程走访了上海法院,探寻上海司改中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究竟“改”了什么? 破冰探路:“执行裁判庭”亮相 阮国平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普通法官,今年7月以来,阮国平的身份有了一个变化,虽然每天还是走进同一间办公室,坐在同一张办公桌前,但他已经不是执行局的法官,而是刚成立的执行裁判庭中的一员。 “以前我在执行局裁决组主要负责执行异议和复议裁决,现在我到了执行裁判庭,不仅承担以前执行局裁决组的功能,还负责之前分散在其他庭的涉执行诉讼的审判。”阮国平说。 记者获悉,长期以来,法院执行权的配置不尽合理,虽然内部设置了专门的执行部门,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均集中于执行部门,相互制约监督不够。“审执分离”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四五改革纲要》及相关会议上多次明确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试点工作。 “设立执行裁判庭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对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具有关键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是执行体制机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韩耀武告诉记者。 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已批复同意上海全市三级法院设立执行裁判庭。今年7月1日,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外宣布成立执行裁判庭,这两家法院的执行裁判庭完全独立于执行局,此举确保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开行使、互相监督。同日,随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4家试点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启动,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权也将同步划归4家试点基层法院的执行裁判庭。 敢为人先:设立“执行司法警察专门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法警张存锐一直觉得自己和执行工作很有缘。“我是2009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做法警的,曾做过3年的协助执行工作,没想到今年我正式成为一名执行司法警察了。”张存锐笑着告诉记者。 张存锐的变化源于“上海特色”的执行实施机构警务化。据悉,为了建立完善的执行警务保障机制,上海高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在现有司法警察部门中设立执行司法警察专门机构,组建执行司法警察专门队伍。 根据《上海法院执行司法警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司法警察队伍派驻执行局,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警政、警训、警衔管理由法警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教育、考勤、考核等由执行局负责,没有执行工作任务时服从法警部门统一指挥,有执行工作任务时服从执行局统一指挥。 “现在的工作量比以前大多了,以前一个月出警七八次,现在仅6月份就出警15次,7月份至今已经出警10次。”张存锐坦言,他现在不仅要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拘留、维护执行现场秩序,有时还要在执行法官的指挥下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以及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等。 来自奉贤区法院的一份材料显示,该院在执行司法警察中队中配备6名法警,保证执行局的6个执行组均能配备1名司法警察。同时,该院制定了《执行警务保障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执行司法警察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责任追究。截至目前,该院司法警察在各类执行活动中出警840余人次,执行警务保障力量明显增强。 记者了解到,上海全市法院目前已完成执行司法警察机构和队伍的组建工作,而随着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系列措施的推进,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上海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同比增加9%,初执案件标的清偿率同比增加7%,实际执行到位269亿元。 升级加强:全面打造“智慧法院” “现在想起来,我当初真是错怪执行法官了。”老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万分。 2014年春,老张状告某家具公司拖欠其货款不还,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谁知家具公司老板玩起了“失踪”。老张起初对执行法官略有微词:“我如果知道欠钱的人在哪儿,还要你们法官做什么?”当执行法官将执行信息和现场照片发送给老张后,老张感到了法官的辛苦,他开始积极配合法官寻找被执行人,并最终拿到了执行款。 “如果每个申请人都能理解、信任并协助我们,执行的成功率就会高很多。”负责老张一案的执行法官卫志强说。 为了更好地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当事人理解执行工作,同时提升执行司法质效,近年来上海法院积极探索建设“网络法院”“移动法院”“阳光法院”“数据法院”“智慧法院”。目前,上海法院完善了执行案件信息全流程发布机制,将执行流程细化为31个节点,通过“12368”短信向当事人及时推送执行进展情况。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将收到一条立案告知短信,而随着案件的不断进展,当事人还将陆续收到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法院对被执行人发起的财产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被查封或冻结、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高令等短信内容,直至案件执结。 今年7月7日,上海高院开通了执行案款管理系统“e号通”,该系统为每个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自动分配专属的银行账号,当被执行人把案款汇入此账号时,申请执行人即能通过“12368”短信收到案款到账的信息。 同时,上海法院还注重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接,努力推动形成覆盖全国地域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证券、股权、房地产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建立执行大数据分析平台,充分运用全市法院执行大数据,全方位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出入境、海关通关、网上消费、电子支付等动态信息,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建立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评估模型,预测执行工作态势。 “我们推进执行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实行审执分离、优化职权配置、完善执行办案责任制、完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建立执行警务保障机制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执行公正、制约执行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建设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推进执行工作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当事人,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将上海打造成执行环境最好的地区。”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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