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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化”推进审判管理科学化
时间:2014-04-08 16:12:20    作者:朱 明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要围绕目标明确方向,突出主线狠抓落实,始终坚持“三个一”,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突出“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第一要求,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面对转型期复杂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主线意识、效果意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审判管理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效整合人、财、物、信息资源,科学规划审判工作,高效组织审判工作,合理规范审判运行,客观评估审判质效,有效保障审判职能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廉洁实现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评估、监督、创新等一系列活动的总和。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当前,适应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应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用“六化”推进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一、硬化审判绩效管理,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审判工作实施的主体是不同环节的审判组织和个人,在一定的审判程序前提下,审判质效的关键在人,按程序结案在人,提高质效事了,法理情、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更取决于法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因此,硬化审判绩效管理,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实现审判管理目标的前提和关键。一是要硬化分层、分类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院对本院庭室、各庭室对个人的考评方向一致,共向合力;使不同层级、类别的考核指标目标清晰,标准具体;导向不同组织单元、个人围绕为民、公正、廉洁,围绕案结事了和审判质效尽职履责,发挥作用。二是科学设计、规范组织各类庭审观摩、文书公开、诉讼调解、调研指导、专项评比、案件评查、技能竞赛等评查、竞赛活动。使激发法官潜能、规范法官言行、提升法官能力与规范审判秩序、营造内驱机制、提高审判质效结合起来,通过比学赶帮超激发活力、争先创优、寻找差距、改进提高。三是把绩效考评结果与单位的评先选优、个人的评先选优、职务职级评定晋升、记功奖励、追责处分挂钩,实现“一评五挂”,严格奖惩兑现,有效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有效约束法官不踩红线、不破底线、有错必究。

二、细化审判流程管理,推进均衡结案和监督制约

细化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是要细化系统管理、全程管理、全方位管理机制。审判管理局(办)要统筹规范立、审、执、信、监各组织单元的流程界面、工作标准、流转程序和协调考评规则,确保各部门职责分明,导向各部门主动对接流转,提高审判资源利用的综合效能。二是细化审限动态监控机制。依托网络技术,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合议、裁判、送达、执行、归档等各流程节点的协调、预警、催办、督办、考评,推进有序可控的均衡结案,杜绝“人为”和“隐性”超审限案件。三是细化程序和重要节点的监控制约。通过规范立案程序、随机分案、庭审公开和录音录像,严格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责任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类案指导等有效措施,确保程序完整、公正廉洁。

三、深化审判层级管理,提升系统指导监督水平

深化审判层级管理是强化审判纵向指导监督,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明确和规范审委会、院长、庭长、合议庭、主审法官不同层级的权责关系和考评标准,既鼓励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又发挥院、庭长在审核把关、文书审核、质效评价、业绩考核、重点指导方面的作用。确保各层级各尽其职、各担其责,既不缺位,也不越位、错位。二是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案件、专项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规范类案指导、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新型疑难案件研讨等方式深化业务指导,统一规范司法理念、法律适用、裁判尺度、文书模式等。三是通过审判质效评估、司法巡查、阶段数据态势分析、错案责任追究、年度绩效考评等有效措施,发现共性、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强化监督、约束,不断提升整体司法水平。

四、强化审判质量管理,确保依法公正司法

审判质量管理既涉及案件程序、实体、效率上的要求,又在纵向上依托于各个层级的管理,横向上动态贯穿于审判流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是多部门合成的一个系统、复杂、动态的管理过程。要有效地发挥其事前目标导向作用,事中的协调保障作用,事后的评价监督作用及统一执法标准作用。一是要在微观上强化严格、具体的办案责任制。健全法官执法办案质量档案制度,依托网络技术强化对审判流程、层级各标志节点的质量监测和调控,促使责任主体主观上不愿、不敢忽视质量,出现瑕疵;客观上各节点发现问题、出现瑕疵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和层级。二是中观上强化庭审公开,观摩评议,文书评查、上网,案件质量评查评比,改判发回案件异议反馈、评价等专项质量管理,用公开、上网倒逼各环节责任到人,尽最大努力提高质量、消除瑕疵;用评查评比激励优质高效,发现纠正问题;用异议反馈等警示纠偏,提升能力。三是要在宏观上深化审判质量评估,并加强结果的反馈应用。抓住趋势性、苗头性变化预警、调节、控制,抓住普遍性问题进行研判会诊,通过改进优化审判管理机制解决普遍性问题;抓住集中性问题进行阶段性专题整治,把动态监控与反馈指导、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强化导向与责任倒查结合起来。

五、优化审判效能管理,着力推进司法高效

一是围绕审判中心强化自转。要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理顺部门职责,使上下级法院的工作职能对应归口,本级法院内设部门责权分明,运行规则明确顺畅,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务工作规范化、数字化;政务工作有序化、时效化;事务服务工作标准化、人性化。二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人、财、物、信息资源要倾斜基层,倾斜执法办案,倾斜便民利民;要深化分类管理,创新组织方式,优先优化审判业务部门人员的质量和结构。要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在公信立院、质效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科学管院上下功夫、求成效、要效益。三是要科学进行年度计划和和季度安排,协调调度运行节奏,加强重点环节、工作督查督办,加快执法办案工作进度。要导向重点工作、增量贡献、创新成果和机制优化,抓住难点求突破,抓住重点求实效,抓住关键建机制,整体推进求提高。四是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使案件与主审法官的综合素质及合议庭成员的结构合理匹配,有效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有效保障均衡结案和审判效能的提高。

六、实化审判与信息化集成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公正

针对一些法院信息化建设缺乏规划、建设滞后、建用脱节、建管分离、效能不高等实际,也针对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面临的审判管理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等问题,一是要统筹规划,分步建设,特别是要围绕应用抓建设。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整体规划和部署,结合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围绕应用和管理强力推进,统一技术规范和网络接口,使有限的投入有效发挥效能,避免分散、重复、低水平建设。二是项目化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在预约立案、开庭排期、流程监控、庭审录入、案件评查、质量评估、档案管理、执行工作、信访工作、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应用;有序推进网上办公办案、远程视频提讯、证人作证、网上查询、司法统计等工作;完善“科技法庭”功能建设,将庭审录音录像、庭审提交的实物、电子证据等数据实时直接录入电子卷宗;有序推进庭审网上直播与文书公开,实现网上自动生成审判质效数据和司法统计数据,实现网上实时监测监控、阶段统计合成、专项工作评查和年度工作考核。三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上下互联互通的审判管理集成平台,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延伸审判管理手臂。要加强专项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加强专项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逐步实现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应用中的全员、全程、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强化实时动态管理,加强信息管理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要使事前明确标准加以导向,事中实时监测及时协调,事后评查考核强化激励相互支撑、互相制约,合力推进审判管理和审判质效水平的提高。四是要适应社会需求,回应群众愿望,在便民利民和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上拓展功能,畅通渠道。要有序规范地推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网上指导服务、网上舆情监测回复,最大限度地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要依托信息网络技术积极规范地推进司法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有序的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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