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大法官敲响庭审第一槌
时间:2016-08-05 14:37:29 作者:崔东凯 张冲 来源:法制日报
图为石时态(中)正在庭审中。朱丹钰 摄 图为庭审现场。朱丹钰 摄 图为庭审质证。朱丹钰 摄 今天上午9时,身着法袍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石时态担任审判长,在黑龙江高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周文举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记者注意到,坐在审判长两旁的审判员分别是黑龙江省高院副院长史景山和刑三庭庭长朱卫国。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等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据了解,这是黑龙江高院院长首次开庭主审案件,也是黑龙江高院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的大背景下,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要求,向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迈出的坚实一步。 上诉人周文举的妻子离家外出打工,未告知去向。2015年6月23日23时许,周文举将其妻弟、被害人张志伟约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斯大林公园内饮酒,询问妻子去向。后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周文举用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尖刀捅刺张志伟后逃离现场,致被害人张志伟死亡。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文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文举不服一审判决,向黑龙江高院提出上诉。 黑龙江高院通过电脑随机分案,由石时态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前,石时态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到看守所提审了上诉人周文举,到被害人家属居住地现场进行了调解,表明了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态度。 庭审围绕3个焦点展开,即周文举在案发后是否有自首情节;周文举是否存在蓄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案件是否由家庭纠纷引起。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上诉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持续3个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择日宣判。 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黑龙江高院部分法官、黑龙江省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观摩了庭审。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李亚兰在旁听庭审结束后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今天我旁听到了一次高质量的庭审,审判长规范的法言法语,标准的法庭询问,都给旁听的律师、群众和法官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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