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社会树信 为法治立威
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亮点巡礼
时间:2016-08-09 09:06:59 作者:荆 龙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国之宝也”——自古以来,诚信是为人之本、立国之基。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美德,加强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努力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生活常态。 人民法院肩负保障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任,司法裁判的有效执行,既检验社会诚信度,又彰显司法公信力。 今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重承诺,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这一自信表达,来源于日渐成熟的执行实践,更来源于信息化带来的质的飞跃。 信息化助力—— 执行查控一“点”就有 一直以来,执行难现象为社会所诟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兑现使裁判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这样的诉讼结果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给社会公众留下不守信反得利的负面印象。 受制于传统的执行模式,一些具备条件的案件往往难以执行到位,究其原因,在于法院缺乏有效的查控手段。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常常让执行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如何突破瓶颈?在“互联网+”的时代,信息化为法院执行插上一双展翅高飞的翅膀。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以网络互联和大数据分析为手段,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实施信用惩戒、信息查控、执行改革等一系列措施,为破解执行难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早期开展网络查控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规范和推动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助机制建设的通知》,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目前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腾讯财付通、支付宝、京东金融等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身份证件等11类17项信息的查询。与2200多家银行进行了网络对接,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网上查控。 同时,许多地方法院也建立了覆盖辖区范围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查控系统的有益补充,个别法院查控体系覆盖的查控范围更广,包括房屋、土地等尚未完成全国统一登记的财产。 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传统模式下两人一天只能查询4家银行账户,依托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执行法官足不出户,轻轻一点鼠标,几分钟后就可以查询到全国2200多家银行的账户,效率提高上千倍。 信用惩戒—— 多方联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人间蒸发”隐匿踪迹,假离婚、假破产转移财产,欠债不还居然还高消费——为了逃避债务、规避执行,“老赖”们想尽办法花样百出。 对失信者的宽容即是对守信者的打击,对失信者的放纵即是对社会诚信的破坏。为了树立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人民法院对恶意失信者亮出惩戒之剑。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行为构成要件、失信认定程序、信用惩戒措施,并在官网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适时汇集各级法院报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社会公开。 2014年9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每天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定期曝光典型失信惩戒案例。各地法院不断创新,除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发布外,还在市民广场、车站码头、金融机构网点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信息,有的还通过张贴布告、发放传单、制作动漫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惩戒社会失信行为,仅靠法院一家还不够。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协同实施信用惩戒措施,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和飞机票,开启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序幕。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完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全面限制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并将对单位“老赖”的限制扩大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控制人。 为了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目标,最高人民法院与央行征信中心、中国银监会以及21家银行就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达成一致,将失信名单纳入信用档案,让“老赖”贷款难;国家工商总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让“老赖”履职难;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芝麻信用,腾讯公司以及京东旗下的京东商城、京东金融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各自的信用评价体系,让“老赖”网上消费难。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惩戒范围从现实的社会活动扩展到网络虚拟空间。 截至今年7月25日,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65.93万例,其中自然人397.15万人,企业或其他组织68.78万个。限制449.27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141.15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拍卖上网—— 消灭法律“白条” 兑现裁判权益 司法裁判的价值在于兑现,诚信社会的高台起于累土。每一次司法判决的有效执行,都是为社会诚信大厦添砖加瓦。 执行位于诉讼过程的终端,是裁判文书“落地”的关键环节,而司法拍卖是财产变现的重要途径之一。据统计,全国法院每年的执行财产价值约6000亿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通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予以变现。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司法拍卖也逐渐“触网”。 2012年6月,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一个月后,浙江省宁波法院率先破冰,完成“第一拍”。目前,在浙江,以网络拍卖为常态、传统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模式已经形成。且拍品种类五花八门,有车辆、机器设备、工业原材料、废旧物资等动产,也有住宅、厂房、商业用房等不动产,还有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等。 网络司法拍卖一经出现,就因其拍卖快捷、交易成本低廉以及信息透明等特点,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过25万次,已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过1500亿元。仅2015年一年,拍卖就达12.4万余次,处置标的物5.7万余件,成交率84%,平均溢价率36.7%。 四年来,浙江的做法已推广到广东、江苏、河南、福建、北京等全国大多数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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