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8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统一裁判尺度 规范审理标准
辽宁高院发布第四批参考性案例
时间:2016-08-15 09:29:11    作者:张之库 严怡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获悉,辽宁高院发布第四批参考性案例,供全省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参考。目前,辽宁高院已发布16个参考性案例。

此次发布的2个参考性案例分别是张宗联故意杀人、张智淳等寻衅滋事案和李英俊故意伤害案,是从全省法院报送的300余个案例中依照标准和程序精心筛选,经辽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的。2个参考性案例均为刑事案件,由辽宁法院裁判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案例在对法律统一适用和社会导向具有示范意义,同时,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其裁判规则对类似案件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全省三级法院在审理、执行类似案件时可以参照。

辽宁高院于2013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参考性案例工作的意见(试行)》,就法院参考性案例的发现、筛选、编审、发布、适用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对于参考性案例的运用和把握,该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应当限制在其所确认的对法律及裁判规则的理解与解释方面,不得将参考性案例作为支持待决案件裁判结果的依据而直接援引。同时,如果参考性案例与现行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相抵触,应以后者为准。

据了解,辽宁高院还将于近期发布3个民事参考性案例。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