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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确定6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
时间:2016-08-16 16:17:52        来源: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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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纠纷在没进法院门儿之前就被解决、法院收案量首次出现下降、一些案件平均结案用时5天……北京顺义区法院构建全网式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产生了不一样的司法效果。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顺义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包括顺义法院在内的全市6家法院为北京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

这6家法院分别是顺义、西城、丰台、房山、昌平和平谷区人民法院。顺义法院院长李旭辉介绍,从近几年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看,有些纠纷的产生和解决具有乡土社会的特点,“一场官司几世仇”的观念仍然存在,老百姓发生纠纷后更愿意通过诉讼之外的途径解决。以非诉方式解决简易纠纷,不但省去了审判中大量的程序性事项,通过事理法理情理进行调解,还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有助于弥补破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于无法在法院外以非诉方式化解的纠纷,通过立案先行调解与速裁审判对接机制,直接将大量简易纠纷解决在立案阶段,大大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

为此,该院以立案庭诉调衔接中心为平台,以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速裁法官为依托,通过创新先行调解工作机制、速裁审判工作机制和司法确认协作机制,形成审判执行环节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劳动仲裁机构的四方联动,一方面通过开展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激发其他社会组织的调解职能,推动纠纷在法院外以非诉方式解决,发挥纠纷调节器的作用;另一方面,发挥自身化解职能,开展立案先行调解和速裁审判对接工作,让更多的案件在立案阶段解决,减轻审判庭的压力,发挥纠纷减压阀的作用,取得显著效果。

目前,该院立案先行调解数已经占到了民事案件总数的26%,其中76.9%的纠纷在立案环节审结,平均结案时间为5天。劳动仲裁机构办理的案件中41.5%以调解结案。纠纷走向的调整导致法院案件量首次出现下降,今年1至7月,该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其中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2.2%,法院回归到了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本位。

北京高院副院长朱江指出,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北京法院的重点工作。此前,北京法院一方面,探索立案前调解,在西城、丰台、顺义、昌平、房山五家法院试点把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物业供暖、10万元以下的买卖、借款等五类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委派给进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上半年,五家试点法院立案前共导出案件10588件,占同期民事案件的17%,占全市立案阶段导出案件的71.8%;调解成功4129件,调解成功率为38%,占全市法院立案阶段调解成功案件数的71.7%;自动履行率50.27%。另一方面,开展立案后委托调解,在四中院、东城、朝阳、海淀、通州等十家法院,利用立案后、排期开庭前的时间空档,引导当事人同意将知识产权、医疗、美容、证券期货、保险合同等专业性、类型化纠纷委托给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及其会员单位,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优势进行调解。上半年,十家试点法院立案后共导出案件1068件,调解成功421件,调解成功率为39.41%,自动履行率67.93%。

朱江表示,近年来,北京法院审判资源紧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与严重超负荷的审判压力相冲突,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审判质量和效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靠法院加大资源投入,内部积极挖潜,但投入和挖潜都是有限度的,不具有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就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市委关于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精神,加强诉非衔接和诉调对接,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尽可能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既能满足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又能尽快平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而立案阶段多元调解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希望诉讼群众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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