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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立案难”完成时
时间:2016-09-07 16:50:04    作者:张春波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是现代社会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准。诉权行使的第一步,就是立案。

作为收案数量上的绝对“大户”,上海法院的立案工作一直处于高强度运转。2015年5月1日起,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对于上海来说,虽然有挑战,但整体过渡比较顺畅。

所谓“立案难”,在上海,已成为历史。

“42条意见”

“立案难”是“六难三案”的顽症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在2013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上海高院将“立案难”确定为重点整改事项之一,并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更是提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宁可全国排名倒数第一,也要坚决纠正年底不立案或限制立案的错误做法。

这一意见共有42条,所以上海法院的法官们提及此,都习惯简称其为“42条意见”。其中提出,“把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和诉讼需求放在首位”,明确要求不得为片面追求审判质效数据排名,以任何理由在年底、月底不立案,或限制、拖延立案。

“42条意见”甫一出台,即引起上海律师界的热烈反响。究其原因,“42条意见”回应了律师们最为担忧的“三不”问题—立案过程不出具收件凭证、不说明不予立案理由、不出具裁定书。

这42条意见,条条直击问题,其中对依法保障诉权、方便群众诉讼、及时立案、便捷立案、一次性告知等具体内容,不少与立案登记制的精神与规定相契合。

即便“42条意见”的内容中,并未提及“立案登记制”这一概念,但可以说,上海法院在实质落实“立案登记制”精神上迈出了相对“超前”的一步。

即便前两年的立案工作已经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对于立案登记制的实行,上海法院还是提前做好了准备。在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第一个月内,上海高院立案庭的法官们坚持每天加班,以及时应对与解决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数据显示,上海法院的当场立案率目前高达98.5%,居全国法院首位。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得到的评查反馈,上海法院立案质量进一步提升,相关投诉愈发减少,几乎为零。

“立案登记制实行后,上海‘立案难’的问题更是彻底不复存在。”上海高院立案庭庭长麦珏说。

虽然在社会转型期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是近年来法院面临的常态,但正是因为有之前的基础铺垫,立案登记制的实行事实上并未给上海法院带来明显“冲击”,收案数量增长态势总体相对平稳。

“第一窗口”

诉讼服务大厅是人民群众到法院进行诉讼的“第一场所”,也是人民法院服务群众、司法为民、展示司法公开的“第一窗口”。

2015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上提出,要“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

上海高院迅速行动,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方案》,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的工作理念,确定了“由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的工作目标,和上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以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问累”“跑累”“诉累”等问题。

2016年8月17日,本刊记者走进上海浦东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拿号、等待、叫号⋯⋯近600平方米的浦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宽敞明亮,各类接待窗口一字排开,并配以明显的指示标志。虽然有不少当事人和律师来来往往,但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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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法院法官正通过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审核 摄影 盛华敏

作为全国案件受理数量最大的基层法院,浦东法院每年的案件数量仍呈不断上涨态势。2014年,浦东法院收案数量已达10万余件;2015年,收案近11万件;而今年仅上半年,就已受理案件约7万件。

单从诉讼服务大厅情况来看,作为全国立案最“繁忙”的基层法院,浦东法院似乎“名不副实”。

出乎意料之外,大厅里既没有排起“长龙”,也不喧闹,即便多年前建设的大厅里座位设置得不多,但却还未坐满。

浦东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笑着说,再早些年来看,这里的情况可大不相同。“曾经,大厅里人满为患,座位更是‘奢求’,当事人从进入大厅排队,到真正开始办理业务,平均大概要等待1.5至2个小时。”

“从人们的普遍心理来说,等待半小时之内应该还在可接受的范围。随着等待的时间越长,内心越煎熬,情绪也会越大。如果等待了一两个小时后,到窗口却被告知材料准备不全等问题,少数当事人可能就会‘崩溃’,从而对法院产生负面体验。”童凌曾经参加过上海高院组织的心理咨询师课程,她对当事人的心理把握颇有心得。

浦东新区下辖12个街道,24个镇,全区面积1429.67平方公里。由于管辖范围较大,有些当事人,尤其是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来法院进行立案确有困难,更遑论还要排队一两个小时。

近年来,为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浦东法院从自身特点出发,立案庭多次创新工作模式,先后推出邮寄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立案方式,避免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舟车劳顿,节约了时间和精力。

尤其是自2011年推出网上立案以来,现已完成网上立案28843件,占同期立案数的17.46%。

上述创新虽然分流了一定的立案压力,但伴随着社会纠纷的逐年递增,浦东法院立案窗口每天接待的人数仍屡创新高,日最高峰曾达600余人次。

“场地有限,若盲目增加人手,甚至连增加工位都存在困难。”童凌认为,这并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

自2014年调任立案一庭庭长后,童凌便将目光重点瞄准了“信息化”与“互联网+”。

“扫一扫”新模式

为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可能带来的案件数量继续攀升的情况,2015年4月15日,浦东法院开始研发“ATM”立案机,并于5月4日起正式运行。“ATM”立案主要针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集团案件及执行案件,对符合自助立案标准的案件,律师、当事人可刷律师卡或身份证,进入自助立案登记系统,在自行输入案件信息、法官审核确认后,再打印相关的诉讼法律文书,即完成立案登记。

自推出至今,当事人通过“ATM”立 案 2 1 8 4 7件,占同期立案数的16.38%,其中,申请执行类案件全部实现了“ATM”立案。如今,浦东法院还专门设立了单独的自助立案室,并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现在出门办事,拿出手机“扫一扫”二维码,不仅可以获取信息,还可以购物消费。这种便捷方式,在法院立案时能不能也加以利用呢?浦东法院立案方式就此又开始了向移动终端的扩展。

2016年3月,浦东法院推出了二维码立案方式。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获取立案二维码,用手机扫一扫,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后,自动生成案件二维码,在立案窗口经法官扫描读取后,即可完成立案。

2016年8月17日,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秋丽带着已经生成的案件二维码来到浦东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在专门的扫码窗口,她仅用了大概5分钟,就完成立案。

作为一名年轻律师,郭秋丽特别为“扫一扫”立案方式“点赞”,“浦东法院的这一举措很先进,也给立案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省去了以往在窗口输入案件信息的时间,也使等待的时间大大缩短,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

上线仅5个月的时间,当事人通过扫码即完成立案已近8000件,占同期立案数的16.76%。据测算,采用自助立案二维码后,平均每位当事人的等待时间至少可节省30-45分钟。

据浦东法院法宣科科长王治国介绍,“未来,浦东法院还将结合电子送达平台实现无纸化送达,当事人提交立案信息后,无需现场等待即可收取诉讼文书。”

互联网时代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信息安全。

童凌说,“二维码立案系统由法院开发,尽管登陆的是浦东法院的官方网站,但当事人在信息输入框内输入的个人信息,其实是保存在他本人的手机上。所生成的二维码也是经过加密的,只有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才能识别,因此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秩序和环境,浦东法院还开创了无声叫号系统。在即将到号时,系统会提前发送通知到当事人手机上,让当事人可以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大厅久候。

“收案”更要“结案”

今年上半年,上海法院共收案36.25万件,审结34.7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1.1%和23.96%。“收案”进来,更要确保及时“结案”,才能形成良性有序循环,否则立案登记制的真正意义就难以实现。

此次司法改革后,上海法院将85%的编制人员投入到审判一线,主要办案部门的力量不减反增。原来“混岗”的非办案法官不占用员额,遴选入额的是真正想办案、能办案的法官。而院、庭长开始承办更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客观上也是在给普通法官减负。

对于上海二中院来说,民商事案件要占总体收案数的70%。对此,上海二中院创新了“快速审理”模式,在立案庭成立了“速裁合议庭”。区别于普通合议庭的随机分案,速裁合议庭由审判长筛选出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进行审理,以保证审理的高效。

上海二中院院长顾伟强说,“二审案件首先要进行繁简分流,对于适合速裁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可以‘简’的,要‘简’到底。”

一是送达方式简化,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参加接待,确认收悉的不再发送传票;二是审理程序简化,需要开庭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不需要开庭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二审意见征询表,由当事人填写、签名后寄回;三是文书制作简化,在相关二审文书中省略一审法院“事实查明”和“本院认为”的内容。

目前,上海二中院速裁合议庭由8名法官组成,法官每人配备1名书记员,每年分流解决的案件大约占法院整体民商事案件的25%。如今,该合议庭已经成为上海二中院办案的“稳定器”,不管法院全年案件增长量如何,每年都能保证消化掉300余件案件。

“此外,结合人员分类管 理改革,发挥法官助理辅助结案职能,使其承担起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开展听证、协调律师和解等工作,让法官从这些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顾伟强告诉记者,“法官只需做好‘敲法槌’的工作。”

截至2016年6月底,上海二中院首批任命的25位法官助理共参与了3114件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其中,有217件案件由法官助理成功调解结案,有1671篇法律文书由法官助理起草。

在全面推进改革试点的2015年,上海二中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376件,结案总数创历史新高,同期结案率为100.41%,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0。2016年1月至6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0590件,同比增长5.01%;审结10555件,同比增长9.37%,审限内结案率为99.4%,同比增长3.74个百分点。

虽然立案登记制的实行,使案件数量有所增长,但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比较,上海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却没有一丝含糊,甚至在进一步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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