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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绝不容许“以权压法”!
——评山东曹县“政协韩主席”暴力抗法事件
时间:2016-09-19 10:52:06    作者:婵娟    来源:中国法院网

据法制网报道,9月8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执行法官至菏泽市曹县某银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时,被执行方30余人闯进银行,围攻法官,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爆料人称,曹县政协副主席韩宝亮还威胁两名执行法官说:“我看你们寿光法院谁还敢来!”

文章称,曹县一名干部在接受接受法制网记者采访时,对韩宝亮的曹县政协副主席身份进行了确认,称其确实“参与”了这件事情。

那么,引起舆论持续关注的寿光法官遭暴力抗法一事总算有了重大进展,“政协韩主席”千呼万唤始出来,官方终于承认此人“参与”了“阻碍”法院执行的事实!

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韩宝亮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知晓早在2015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制定并公布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但韩宝亮不仅干预司法办案,还纠集多人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其行为是对法治社会的严重挑衅,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严重背离。

“依法治国”就是要回到法治的轨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法律作为行动的标尺。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党员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当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而不是仰仗人民赋予的权力,任意妄为,甚至以权压法,践踏法律。

“政协韩主席”权力意识膨胀,法治意识淡薄,目无党纪国法,因此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清楚,公布处理结果,这不仅是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要求,更是对“以权压法”、“暴力抗法”者敲响的一声警钟,成为建设法治中国征程的有力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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