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赴监狱促调解,司法便民化干戈
时间:2016-11-01 16:21:05 作者:夏禄元 来源:安徽省芜湖经开区人民法院
夫妻双方因犯集资诈骗罪入狱服刑,又因借款不还被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债务。近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赶赴合肥市女子监狱、安庆监狱两处监所,通过细致入微的释法析理,成功调解了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芜湖某小额贷款公司与被告马某、吴某素有经济往来,被告马某、吴某系夫妻关系。2011年9月,二被告与原告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240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为1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偿还本息,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二被告发放了借款,但被告一直未能偿还债务,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约还本付息。 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被告夫妻因罪入狱且关在异地两处监所的客观事实,为了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益、依法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芜湖经开区法院的承办法官不辞辛苦,辗转上千公里分别赶赴二被告所处监所,在安抚被告情绪的基础上通过析法释理、法理结合的形式,分别做好原、被告的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同意自愿放弃利息请求,二被告承诺在一个月内偿还原告本金24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双方均同意该调解方案并达成一致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近年来,芜湖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通过网上立案、巡回审判、远程执行等措施多措并举方便民众诉讼、减少民众诉累,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监狱调解即是该院便民司法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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