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5号嫌犯闫永明归案 红通人员都是如何到案的
时间:2016-11-14 10:34:47 来源:北京青年报
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36人。梳理已经到案的36名“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北青报记者发现,在他们的到案方式上,主要集中在劝返、缉捕、遣返三种方式。 携款外逃时间长达15年 闫永明别名刘阳,是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早在2005年他便被中国政府列入通缉名单,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2015年4月公布的百人红色通缉令中,闫永明位列第5位,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 1992年6月30日,闫永明和别人一起出资成立通化三利化工公司。其中闫永明个人占96%,成为通化乃至东北地区屈指可数的亿万富翁。1993年,通化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正进行上市之前股改,三利化工出资1000万元入股。1997年4月股票上市发行,2000年三利化工通过一系列的收购,成为第一大股东。同时,闫永明也进入公司董事会,并于一个月后被推举为董事长。 在通化金马董事长任上,闫永明曾以3.18亿收购号称“中国伟哥”的药物奇圣胶囊,因此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 2001年,通化金马业绩直线下降,亏损额达到5.84亿元。同年10月,闫永明辞去通化金马董事长一职,后畏罪携巨款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从2001年外逃到现在回国自首,闫永明外逃的时间长达15年。 回国投案 认罪并退还巨额赃款 12日,在北京首都机场,闫永明走下飞机,回国投案自首,并在逮捕证上签字。 中纪委网站消息称,近年来,中新两国执法部门就缉捕闫永明、追缴其违法所得一直进行密切合作。 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闫永明最终选择认罪,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回国投案自首,对闫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对新西兰及澳大利亚执法部门在闫案上给予中方有力合作表示感谢。 同时强调,闫永明归案再次表明世界上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 此前,闫永明出逃之后,中国警方、澳大利亚警方对此案的追击一直没有间断,应中国执法机关请求,澳大利亚警方罚没闫永明部分违法所得并交与中方。 36人到案 潜逃时间越久追逃难度越大 2014年以来,我国成立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先后开展“天网2015”“天网2016”专项行动。集中曝光国际刑警组织已发布红色通缉令的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 中纪委官方网站今年10月30日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210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63人,追赃79.94亿元;35 名“百名红通人员”落网。 随着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他也成为第36名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在已经到案的36人中,从英、美、加、澳、新等西方发达国家追回的“百名红通”人员占归案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事实上,大多数“红通”嫌犯在选择外逃目的地时,往往将目光聚焦于中国尚未与之缔结引渡条约的美国、加拿大等国。但通过积极推动追逃追赃国际合作,诉诸劝返、遣返、异地追诉等手段,我国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西方发达国家追回“百名红通”人员共计19人,占归案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此次回国自首的闫永明自2001年携巨款潜逃,逃亡时间长达15年。在之前已经到案的35人之中,潜逃时间在5年以内的占到一半以上。潜逃时间直接与追逃难度挂钩,一般而言,潜逃时间越久,追逃的难度越大。2016年7月13日,外逃美国长达18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朱海平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其也是已归案“百名红通”人员中外逃时间最长的。 内存 红通人员都是如何到案的 目前,海外追逃主要有引渡、劝返、缉捕、遣返、异地追诉等方式。 梳理已经到案的36名“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北青报记者发现,在他们的到案方式上,主要集中在劝返、缉捕、遣返三种方式。 劝返是在逃犯发现地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发挥法律的震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近几年来,劝返逐渐成为境外追逃工作中常常使用的手段。比如今年10月,在中央和云南省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经云南省检察部门开展大量细致有效的劝返工作,云南云电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大伟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 缉捕分为国外缉捕和国内缉捕。国外缉捕通常需要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驻外使馆的协调配合下,与逃犯发现地国家的司法执法部门通力合作。比如2016年春节前夕,辽宁省追逃办工作组远赴遥远的加勒比海地区,将“百名红通人员”39号嫌犯付耀波和41号嫌犯张清曌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抓获归案。 遣返是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比如,2015年5月9日,“百名红通”2号嫌犯、人称“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新加坡遣返回国。此前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按照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在出狱当天被遣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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