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背后的责任
记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陪审员高济昌
时间:2016-11-17 14:50:04 作者:张靖瑜 来源: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图为人民陪审员高济昌参加第五届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 2016年8月10日南宁日报《点赞南宁人》栏目刊载记者专访《当好群众代言人》,记载了一位老陪审员在红松故乡伊春为了给职工维权,真正履行工会干部的职责,自学法律知识,践行“职工代言人”职责的事迹,赢得了群众的称赞;在壮乡南宁为民族百姓服务,立志用自学法律知识延续陪审工作,做好“群众代言人”的职责,得到百姓认可。光阴似箭,岁月如流,1998年至2016年陪审的经历和历练,在陪审实践的沃土学会借力用力,又学会写作技巧,炼就文笔,走向学术论坛获得专家学者好评。他就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广西民法研究会理事、广西南宁市老科协会员、西乡塘区老科协会员、西乡塘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原伊春市五营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曾荣获“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的高济昌同志。 学习——选择与奉献 2016年10月9日在北海召开广西民法研究会中,有一位西乡塘法院人民陪审员受邀参加会议,这是他相继活跃在西乡塘区法院民庭、刑庭和少年庭中,一次又一次陪审和一次又一次调研时的经历的见证,又充分展现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学习和发展的机遇。他从红松故乡伊春来到壮乡南宁,虽已年迈但始终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多次参加南宁市法院和西乡塘区法院活动,《全国优秀陪审员参观南宁市审判史迹陈列馆》,《西乡塘金陵法庭邀请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高济昌到法庭与人民陪审员座谈》等报道分享和感受陪审工作事例,不断完善自身法律素养,掌握更多法律知识,争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人民陪审员,他撰写《法院交流学习的收获与感悟》和《陪审员有声有色走在司法审判中》等感动和感悟发表在中国审判网《法官随笔》和《人民陪审员》栏目中。在绿城南宁他又开启新的一轮陪审工作,用法律维护民族地区公民的利益,以身作责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融入激情,开拓视野,历练了人生,广西普法网《先锋示范》栏目刊载《夕阳中的选择与奉献》。是的,选择与经历使他在壮乡更加感到人民陪审员价值和作为,时刻注重民间习惯与风俗融合处启发当事人遵法守法,在审理案件时根据不同的当事人,常用法国作家雨果一句话“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胸怀”,促进双方当事人都学会宽容,来享受社会和生活的一切。2016年初至今,《西乡塘区法院注重陪审员学习多元推进》和《时代赋予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在广西高院官方头条刊载,广西高级法院内网和南宁中级法院网相继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陪审十调研效果佳》。这些信息的记载了他与法官共同在当事人之间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多渠道、多手段调解纠纷案件,时刻不忘记自己的责任,帮助当事人走出纠纷的误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审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对两位少年犯罪者与法官、公诉人共同进行庭中教育,这一切是他心系百姓、在陪审中不负重望,努力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审判实践中。经过高济昌陪审的合议庭当事人常说:“高济昌在事实认定方面利用准确,这个人办事行” ,在陪审案件中赢得当事人满意,很多当事人都愿意和他交流,记得在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促使广西盐业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赔偿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双方与当事人满意而归。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与法官共同调解,使南宁嘉旺水泥制品公司诉福建吴航建筑工程公司欠款513889.50元分期到位,企业双方重新合作,纷纷表示遵守合同。在陪审中他不负重望,努力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审判实践中,至今参加审理100多起案件,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同时又充当好“宣传员”角色,既要向周围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知识范围内的法律咨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搭建起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宣传法院工作亮点,提升法院形象,南宁人大网转载《当事人和百姓的需要就是追求》等从不同侧面展示了陪审员的作为,展现人民陪审员见证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创新——为工作献计献策 壮乡工作时,他善于思考,认真研究,时刻用群众的思维和语言,站在司法民主前沿撰写文章,受到专家学者认可,社会的支持,专家学者的推荐、各级法院的帮助使他多次迈向学术论坛,在历练和经历中更加充实自己,在不断延伸工作中更加完善自己。为此他走访社区乡镇企事业,感到管理必须依法治理,法院要树立为社会服务发展献计献策,先后撰写《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民族地区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思考》、《构建和谐社会人民陪员制度》、《构建人民陪审员认定无效合同的思考》等论文,其中《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发表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法官论坛》全文转载后,中国民族宗教网理论专刊《学术随笔》、广西民族报网《民族论坛》、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领域应用推广》中国社会科学网《法学》、中国法院网《法学》、中国审判网《学术争鸣》、广西法学网《法学研究》、黑龙江法学会网《学术交流》、内蒙古法学会《电子刊物》、南宁法学网《法学研究》、广西法院网《天平拾贝》、广西政府法制网《理论研究》,华声晨报《法制》网等三十多家国家、省、市级网站也进行了转载。得到社会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此,中国法学会网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学会会员在陪审工作中的创新作用》,广西法学网刊载《南宁:积极发挥法学会会员在陪审工作中的创新作用》给予报道。 敬业——追求奉献 陪审时,时刻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反馈给社会和人民,走进乡镇社区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义务宣传法律,以案讲法,先后8次随市区老科协参加“法律进乡镇社区”、“12.4法制宣传日” 等三下乡活动,去中尧路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讲解老年人权益法等,为进一步促进形成全社会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好氛围,用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法规传递到广大民族地区群众当中,强化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用法言和法语经常与法官共同深入开展“阳光执法”宣传活动,去忠良村等地以实际案例讲解非法集资给社会和百姓带来的危害,深得群众欢迎,至今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70多人次,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始终用热心和办法让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满意努力探索具有本地区调解创新机制,时刻用群众能接受了的方式宣讲法律,让法律离百姓更近些,为民族和谐工作尽自己一份力。经常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和方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在坛洛镇、双定镇、忠良村等地留下为民服务和以案说法的事例,又留下陪审员履职的责任,从而增进法院与社会,陪审员与百姓之间的理解,得到群众赞赏,中国审判网刊载《人民陪审员服务社区的感悟》、广西法院网刊载《西乡塘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宪法日参加三下乡活动》等从不同侧面展示了陪审员服务社会的作为,人民陪审员承载义务普法先行者的良好形象。 交流——开拓视野 交流与法官形成共识,以身作责,共同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既历练了人生,又炼就文笔,参与法学交流和调研,为完成课题研究而迈进坚实的一步,广西民法论坛交流论文《构建人民陪审员认定无效合同的思考》等,与广西大学研究生共同交流,介绍获得《依法治企的需要》获省十届社科成果三等奖、《浅谈经济建设中如何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获省十一届社科成果三等奖、《加快司法陪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获省十三届社科成果三等奖和市八届社科成果一等奖等事例和经验,以此鼓励大学生培养调研意识和创新意识,他相继5次在国际学术论坛交流论文,这一切使他倍感欣慰和自豪,社会的支持和专家学者的厚爱,激动的心情无法形容,喜悦的心情难以言表。但经历中的遗憾也让他难忘,那是2005年金秋的上海,有幸被专家学者推荐参加国际会议,在交流中来自瑞典的学者孙晓虹用华语与他讨论了中国陪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及其理论问题,孙晓虹被我国陪审制度及他个人的经历所折服,诚恳欢迎他去瑞典交流学习,可惜不会英语,这是他的遗憾。遗憾中他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时刻把调研交流工作作为不断的学习和探索的动力,一直都在学习的路上没有终点。 面对荣誉与赞赏,高济昌总是有一颗平静的心,那是来自陪审实践,来自读书学习中,如今67岁的他决不原地踏步走,去学习感受陪审工作的一切,与西乡塘区法院法官和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实现自我,与市区老科技工作者热议建言献策中,在交流学习中借力用力,以问题为导向追求效益,回报社会和壮乡人民对他的厚爱,真正体现一名普通人民陪审员的价值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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