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与有关单位强化沟通协调
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
时间:2016-11-30 09:13:55 作者:邓 宇 来源:人民法院报
11月2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下,20余个单位共同参与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沟通协调活动。该活动旨在研究讨论2017年中央部委机构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完善相关领域诉调对接机制等问题。 协调活动中,各单位分别介绍了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已出台的文件,交流了相关改革经验,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就人民法院如何发挥好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促进加强诉讼与非诉讼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等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 据了解,沟通协调活动是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下发后,中央部委层面的一次部级联动会商,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牵头,中央综治办、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信访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国法学会等20余个单位共同参与。 关注《中国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