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各省区市启动工作已顺利完成
时间:2016-12-05 08:56:55 作者:蒲晓磊 来源:法制网
福建省提出主动服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大力宣传投资、贸易、金融、政府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 云南省提出加强禁毒防艾、缉枪治爆、反恐、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 广东省提出珠三角地区5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30%以上乡镇(街道)法治创建达到省级标准。 ……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和绝大部分部门行业的“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已顺利完成。 “七五”普法启动规格高声势大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下发后,各地各部门陆续开展了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制定工作。 规格高、声势大,是“七五”普法启动的特点之一。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切实加强“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安排,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本地本部门的“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召开了高规格启动会议,对“七五”普法进行部署。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区、市)召开了启动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也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了启动工作。江西、浙江等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其他地方和部门由分管领导出席启动会并作动员。为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启动工作的宣传,司法部法宣司制作了新媒体宣传资料30多个,系统宣传全国“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和各地各部门启动情况,营造了良好声势,为“七五”普法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持。 内容新、措施实,是“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的又一亮点。 各地各部门的规划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地本部门“七五”普法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措施具体,保障有力,为“七五”普法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五”普法工作启动后,各项基础建设行动快、成效好。 各地提出了一系列硬措施,广西等地进一步健全“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安徽、青海等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浙江省全面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北京等地创新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 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 “要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吴爱英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 各地都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福建省提出各级政府每年应举办一期以上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每年应举办两期以上的法治专题讲座;天津市提出继续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逐步推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上海市提出把述法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必备内容。广东省提出,“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还要“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范围。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各地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提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针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特点,提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具体内容;要求坚持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不断拓宽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同时,从组织与制度、师资队伍、评价机制、经费等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保障。 云南省、广东省等地提出推动市(县、区)建立1个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提出在中小学设立法律知识课程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法律知识课每周不低于1课时;浙江省提出2020年,各市、县(市、区)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践活动覆盖全体中小学生;重庆市提出将法治教育课程作为师范院校学生的必修课,将法治教育教师人才纳入公开招聘范围等。 甘肃省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制定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 吴爱英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 对此,各地在开展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制定工作时,将健全普法责任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 广东省提出引入第三方机制评价部门和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的情况,到2018年底,全省基层以案释法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 青海省提出对不履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定职责的单位,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通报批评。 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提出各类报纸、广播、电视、媒体所属网站年度刊发公益普法广告不少于全年公益广告的10%。 上海市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普法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抽查、公布机制。 浙江省为加强新居民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把新居民法治教育列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新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中的计分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出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对没有达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的,不得评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有关奖项。 关注《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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