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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资产抵债偿还工资案(内蒙)
时间:2017-02-08 09:28:48        来源:中国审判网

执行案款发放现场.jpg

图为执行案款发放现场。

资产交接2.jpg

图为资产交接现场。

摘要:达茂旗人民法院坚持盘活企业、服务经济与保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并重,实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内容介绍: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盛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达茂旗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8日依法立案,案号为(2015)达执字第355号,执行标的10439.7366万元。除此以外,被执行人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达茂旗法院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多达105件,涉案标的680余万元。由于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达茂旗重点企业,上述案件又涉及一百多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达茂旗法院将本案和一百多起执行案件统筹考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依法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法院对依法查封的财产进行了整体评估作价,经评估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已被法院查封的资产评估价为10341.57万元。经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

因为进入拍卖程序的资产价值并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且关联的涉民生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包头市普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直接对相关标的物进行降价拍卖等执行措施,虽然符合法律程序,但必然致使债权价值继续缩水,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也会造成100多名工人的劳动报酬难以追偿,势必引起社会矛盾。

被执行人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达茂旗满都拉口岸的支柱型企业,对达茂旗边境口岸发展、地方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达茂旗法院及时争取达茂旗政府支持,充分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具体诉求,制定了妥善解决工人工资问题、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资源整体存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解决方案。一是经过五轮的沟通和讨论,几方申请人最终同意以涉案资产的评估价以物抵债,剩余部分债务法律上由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被执行人继续清偿。二是达茂旗政府决定由达茂旗的国有企业松布尔公司出资向申请人购买部分资产,与包钢公司按所持资产比例组成新公司,继续运营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盘活企业资源。三是重组的过程中,达茂旗松布尔公司和包钢公司,优先解决了680万元工人工资问题,并安置工人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四是达茂旗法院在发出以物抵债裁定书后,又积极协调达茂旗国税、地税部门,减免或缓交了土地资产过户中的部分税负,使相关土地资产顺利转移到申请执行人名下。至此,涉及达茂旗满都拉口岸重点企业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案金额高达1.2亿多元、涉及100多名农民工的的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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