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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金融纠纷执行案
历时近3年成功执行到位人民币8亿元(上海)
时间:2017-02-08 09:59:23        来源:中国审判网

执行人员核对房产占有使用情况.jpg

图1.执行人员核对房产占有使用情况

执行人员向房产承租方送达拍卖结果告知书.jpg

图2.执行人员向房产承租方送达拍卖结果告知书。

执行人员至拍卖房产现场张贴责令房产占用人限期迁出的公告.jpg

图3.执行人员至拍卖房产现场张贴责令房产占用人限期迁出的公告。

摘要:被执行人百般拖延,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经“三次拍卖流拍,两度执行异议”,终将8亿元执行款全额执行到位。

内容介绍:案号(2014)静执字第2145号等。2016年12月30日,陈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身为数家公司老总的他,会在高档酒店举行年会时被法院带走,且因不配合执行工作被司法拘留15日,当众人欢庆元旦之际,陈某只能在看守所里悔悟,吞下自己酿下的苦果……

缘起:金融借款无力偿还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上海公司”)诉被告科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中国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及原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公司”)诉被告科恩国际中心大厦置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国际大厦”)等信托纠纷一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4月判决,均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科恩国际大厦等共需偿还两案原告债务7亿余元人民币,两案的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陈某。因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2月受理申请人华融上海公司申请实现对涉案抵押房产的担保物权,正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故进入执行程序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两案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

波折:三次流拍两度异议

执行中查明,涉案房产为写字楼,均已出租,租赁的单位或商户近百家,面对案件执行标的特别巨大、财产变现困难等情况,静安法院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依法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有序完成了被执行人名下几十套房产的评估,在此期间,执行法官于一个月内前往现场14次,告知租客执行情况,依法张贴执行公告、拍卖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保证程序依规合法,充分保障每一家租客的相关权利。评估完成后,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陈某为了拖延执行,以评估报告未真实反映评估对象的价格等理由向法院提出重新评估申请,法院依法不予采纳。2014年2月起,拍卖公司对涉案房产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但因无人参与应价竞拍,三次拍卖均流拍。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执行法官把握双方有和解意向的契机,及时组织双方于2014年12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然时隔一年后,科恩公司等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认为对方违约而于2015年11月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变卖涉案房产以清偿债务,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而被执行人以己方未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本案不符合恢复执行和进入变卖程序的条件,并反驳因申请执行人故意违反和解协议,导致其未能如期履行。该院经审查认为,和解协议中约定了如被执行人在签订协议后发生了对其他企业存在债务到期未偿的事实,则构成对协议内容的违反。而被执行人确实发生了对案外人的到期未偿债务,因此该院依法裁定驳回被执行人的异议申请。被执行人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亦被依法驳回。

落定:历时三年8亿到位

由此案件进入变卖抵押物阶段,被执行人故伎重演,再次提出旨在拖延时间的执行异议申请,该院依法驳回其申请。上海法院开展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后,该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积极完善变卖流程,寻找合适买家,终于以人民币8.05亿元价格成功变卖抵押房产,全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变卖成交后,被执行人科恩中国公司等对买受人接收、使用房产设置重重障碍,致使买受人在房产过户后迟迟不能实际使用房产。静安法院执行局得知科恩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在某假日酒店开年会,即组织干警到年会现场将陈某拘传至法院。因其对科恩公司在法院处置抵押房产后,阻扰执行的行为拒不承认,也拒绝配合法院做好清场工作,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有力打击了其拒不履行协助法院执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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