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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丽米热•阿布力孜:身居基层,坚持司法为民 刚柔并重,捍卫公平正义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
时间:2017-02-21 16:05:03        来源:中国审判网

【推荐理由】

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女,维吾尔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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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古丽米热参加乌鲁木齐市优秀人才表彰大会并接受乌鲁木齐电视台采访。

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同志自1999年加入法官队伍以来, 先后在多个部门从事审判工作。她用自己的赤诚之心谱写着无怨无悔的人生,在审判一线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她的事迹谱写出了新时期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     她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双语法官,是天山区人民法院唯一一名可以用维、汉语起草判决的维吾尔族女法官。近三年来,她审理了近千件双语案件,年年办案数量在全院名列前茅。 

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同志2011年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三等功一次,2011年度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疆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2年度被评为乌鲁木齐市“十佳法官”荣誉称号。2012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3年被乌鲁木齐市市委被评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013年12月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荣立三等功。2014年6月29日被评为《新疆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远控微薄传播古丽米热的一天工作《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栏目。2015年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着”,荣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评为“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

【办案故事】

身居基层,坚持司法为民

刚柔并重,捍卫公平正义

自从1999年加入到法官队伍以来,一直在审判岗位并在多个部门的她从书记员干起,一直到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现任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多年来,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把极大的热情和精力投注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去,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

在工作中,虽然多次调动工作庭室,但无论组织把她调到那个部门,她都能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撑起一行。如今已是国家一级法官,“职务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永不变,工作条件变,秉公执法的意识永不变”是她的工作格言。正是因为她有一个不为名、不为利,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追求目标和信念,才能够脚踏实地的工作,在不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树立起了一个人民法官毫无怨言,尽已所能,全身心完成工作的标杆。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严格依法办案。为了做好审判工作,掌握案情,经常加班熬夜的分析案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尊重合议庭意见,吃准案情,找到症结所在,力求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如:2011年6月,她审理的一起马旦胡、于如丹诉凯撒•尼亚孜、尼亚孜•可优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马旦胡、于如丹儿子马方成(死者)被被告凯撒•尼亚孜驾驶新ABN586号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乌鲁木齐市大湾北路金海湾酒店路段时,将酒后坐在路中的行人马方成(二原告的儿子)碰撞致当场死亡。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交警大队作出(2011)14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与死者马方成负同等责任。事发后原告从甘肃来乌鲁木齐处理此事,该案于2011年6月1日立案,6月4日法官促成双方调解,因原告需要与家人协商的原因,原告于6月10日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协议达成的次日,被告将全部案款通过法院交给了原告,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案件得到了完满的解决。原定于一个月后开庭的案件,通过践行能动司法,古丽米热•阿布力孜以娴熟的法律知识,耐心的说服教育当事人,宣传法律,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并且也履行了法定义务。  

古丽米热法官庭下对当事人进行调解.jpg

图为古丽米热法官庭下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古丽米热•阿布力孜自从2007调入民一庭后,每年她受理的案件均400件以上, 2012年全年共受理445件,结案423,结案率95.6%,2013年全年共受理502件,结案480件,结案率96%,2014年全年共受理401件,结案388件,结案率97%,2015年全年共受理434件,结案395件,结案率91%,2016年全年共受理419件,结案404件,结案率96%,调撤率70%以上,多次荣获市委及区委颁发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她在成绩面前从来没有骄傲,相反,在实际工作中更加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在审判工作中不偏不倚,坚持依法办事,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作风和人民法官应有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方面、该同志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要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徇私、不枉法,遵守党纪国法和院纪院规,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庭审纪律,严守审判秘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在工作中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同志能够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时刻保持大局意识,注重社会效果。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在办案中边学习边实践,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7年间,古丽米热•阿布力孜把自己的爱心全部奉献给了社会、把自己的诚心全部奉献给了群众、把自己的责任心全部奉献给了工作,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谱写出新时期人民法官爱人民的良好风采。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民身居基层,甘于寂寞,面对荣华,乐于清平的优秀人民法官的真正面貌,以身作则,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和身着的法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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