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率团访问瑞士时表示
增进了解 相互借鉴 扩大合作
时间:2017-04-24 09:01:23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瑞士联邦最高法院院长乌尔里希·迈尔。 赵 昕 摄 4月21至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中国法院代表团对瑞士进行了友好访问。访问期间,周强会见了瑞士联邦最高法院院长乌尔里希·迈尔并进行工作会谈。 周强在会谈时表示,瑞士是中国在欧洲的重要合作伙伴,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自建交以来,中瑞关系在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得到全面发展,两国司法领域也保持着密切交流与合作。此次率团访问瑞士,主要目的是同瑞士司法界同仁就双方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探讨,以增进了解、交流经验,相互借鉴、推进合作。 周强介绍了中国的司法制度和法院工作情况,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共同努力,不断深化双方在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为促进两国及两国司法关系发展作出新贡献,努力造福两国人民。 迈尔感谢周强应邀到访,介绍了瑞士司法制度和最高法院工作情况,表示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愿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努力,切实加强两国司法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司法水平。 随后,双方签署了司法交流合作备忘录,一致表示愿加强司法高层互访,加强信息交流,努力促进两国司法关系发展进步。 在瑞期间,周强一行参观了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周恩来1954年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时故居、位于苏黎世的列宁故居。我驻瑞士大使耿文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我驻苏黎世总领事高燕平等参加相关活动。(陈志远) 关注《中国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