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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赴辽宁省铁岭中院调研座谈
时间:2017-05-12 09:27:47    作者:赵春晓 金明成    来源:人民法院报

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一行赴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座谈。

江必新认真听取了铁岭中院工作汇报,并就当前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座谈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江必新表示,铁岭市两级法院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稳妥有序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态势不断向好。面对案件激增的严峻形势,铁岭中院不断优化审判管理和审判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服务铁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一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到位,成效明显。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法院干部的政治素养,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改革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进行,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排在全省法院系统前列,非常可贵。二是司法改革有序推进,员额制改革到位。坚决贯彻上级法院的意见要求和核定比例,严格把握“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标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程序,把优秀法官选到审判一线,并实现业绩评价与员额退出机制、惩戒机制、激励机制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官管理体系,完全符合中央改革精神。三是在行政审判方面,全面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出台便民利民举措,深化司法公开,完善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良好成绩。针对新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及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施行以来,行政审判呈现出的案件数量和审理难度的“双升”态势,要加强对定案必备条件的审查,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认知、自觉遵守登记立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惩治虚假、恶意诉讼,制裁违法滥诉行为等问题。四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执行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执行机制改革,借势借力增强执行合力,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等问题,要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执行公开机制和执行司法救助机制。

江必新强调,铁岭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高效公正透明的审判服务,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妥善处理好行政案件,扎实推进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胡云腾,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苗有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孔宪敏,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成德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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