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领导干部要念好“四字真经”
时间:2017-05-22 14:37:40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了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学”和“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核心一点就是带头“严己”、以上率下,显示了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然而,现实当中,一些领导干部对此不以为然,平时惯用手电筒照别人却不照自己,比如,要求别人真学深悟自己敷衍了事,要求别人真做实干自己消极应付,要求别人公正司法自己逾矩违规……结果,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还失去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了党风,给所在地方和单位带来了严重危害。 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第一任务是严格按照“四个合格”要求,拓展“学”的内容,严格“做”的标准,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摆不足,抓好整改提高,关键要把住学、省、督、行“四个环节”,自觉在司法实践中砥砺品质、操守和能力,确保身正、心正、行正。 要勤于“学”,认真落实思想建党要求,加强理论武装,强化自我教育,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认真对待,以学固本、以学立德、以学增智、以学兴业;要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法律信仰,确保司法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主动当好“两学一做”的参与者、践行者、示范者,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巩固推广学习教育成果,下力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发挥长效,坚持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进一步筑牢思想理论的“根”,补足理想信念的“钙”,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一名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善于“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经常对照党章党纪和法官行为规范,日省其身,深刻反思自己法治观念强不强、执行审判纪律实不实、对己要求严不严,摆脱名缰利锁的缠绕,克服攀比和失衡心理,确保在名利诱惑面前心不乱、志不移;要充分发扬民主,过好组织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锐器,本着对党忠诚、对党负责的态度,主动向组织敞开心扉,讲真话、讲实话,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建议,不搞“一言堂”,随时检省自己、修正自己,筑起拒腐防变的稳固防线,切实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干净人。 要敬于“群”,始终敬畏群众、心怀于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摆正与人民群众关系,平时多深入基层、走近群众,真正了解群众需要什么,增强群众观念,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和运用好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树立科学决策理念,破除浮躁的政绩观,善于从人民群众中寻找深化司法改革、破解发展难题的“妙法子”和“金点子”,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保持公仆情怀,面对群众合理司法诉求和蔼一些、亲善一些、耐心一些,不冷眼相看、疾言厉色、推诿扯皮,竭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不当“官老爷”,切实做一名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要慎于“行”,以身作则、行为世范,着力从小节上端正人品操守,从日常小事上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和习惯,从细微之处提升精神境界,谨慎交友,慎思笃行,淡泊名利,远离奢华,拒绝腐蚀;要知行合一,带头学法遵法守法,始终怀着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从严规范司法行为,培育良好职业精神和职业信仰,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将公平正义时刻内化于心、外现于形,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说情风、一切妨碍司法公正的影响和干扰,公正审判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真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不当守法上的“糊涂人”,不当守纪上的“越线人”,不当守矩上的“破例人”,扼守住心中的法律职业道德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切实做一名对党忠诚的老实人。 关注《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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