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2-26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畅通群众申诉信访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正式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工作
时间:2017-05-23 09:08:08    作者:罗书臻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开始第一例远程视频接访,申诉人饶某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与第三巡回法庭由虞政平副庭长等三名法官组成的接访团队通过视频“面对面”对话,四级法院共同参与、协同配合,有效提升接访效率。

饶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85年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被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饶某不服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多次到法院上访,要求改判无罪。因饶某住地距离第三巡回法庭路途较远,故提出远程视频接访申请。经审查,第三巡回法庭认为本案经多次改判,案情较为复杂,故决定由虞政平副庭长及另外两名主审法官组成接访团队,共同参与本次视频接访活动。接访之前,审判团队认真审查申诉材料,仔细梳理案件情况。接访过程中,审判团队认真听取申诉人饶某申诉理由,详细询问具体案情。整个视频接访过程严谨有序,审判团队与信访当事人充分沟通。第三巡回法庭将对该案进一步审查后,依法答复申诉人。

第三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注重通过信息化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提升工作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在今年召开的第三巡回法庭首次巡回区法院审判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借助巡回区各高院的技术力量,逐步建立远程立案、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根据接访需要,第三巡回法庭认真开展调研,制定远程视频接访方案,精心设置视频接访室,多次调试相关设备,并提前与巡回区四省一市高院进行视频联调,部署远程视频接访工作。

为切实保证接谈质量,真正发挥视频接访作用,第三巡回法庭认真挑选视频接访人员,由庭领导、主审法官及其他经验丰富的法官轮流接访。接谈之前,法官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必要时,可以提前约谈申请端法院和案件裁判法院。此外,接谈过程中,配备一名书记员做好接谈辅助工作,并配备技术人员予以技术支持。

目前,第三巡回法庭受理远程视频接访的案件范围为经过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等五个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部分刑事案件,申诉信访人员可以向申诉信访案件一审人民法院或申诉信访人员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内法院大部分都已建设专门远程视频接访室,配备专用远程视频接访设备。下一步,第三巡回法庭将要求各高院尽快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常态联络机制,实行定期月报制度,对巡回区内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经验及时汇总、反馈,更好地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的重要作用。

第三巡回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的顺利开展,让信访当事人在家门口便能直接向最高法院的法官表达诉求,有效避免了信访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切实减轻申诉人的涉诉上访负担,真正实现了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带来的公平正义。


关注《中国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