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判一特大毒品犯罪系列案
涉毒品2吨多 2人获死刑6人获死缓
时间:2017-06-27 10:37:17 作者:邱 悦 翟 珺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毒数量达2吨多的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系列案。该案所涉被告人数众多,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6人被判处死缓,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年不等。 2015年1月20日17时许,公安人员在上海沪昆高速公路枫泾收费站截获由汤某等人驾驶的车辆,当场从后备箱内4个纸箱中查获白色晶体40包。经鉴定,40包白色晶体净重约40千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据汤某交代,这批毒品系胡某、徐某以贩卖为目的,通过汤某向名叫林某的人求购的。随后,公安人员将胡某、徐某抓获。后在汤某、胡某的协助下将林某抓获。据林某交代,这批毒品是他从俞某处购得的。 随着俞某这个关键人物的落网,一个制毒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2015年1月,黄某、陈某爱等人共谋制造毒品并贩卖牟利。此后,陈某爱联系了罗某,由罗某提供其一处旧宅作为制毒地点。吴某宾、赖某略、赖某潮、杨某、赖某瑞、陈某门、吴某潮等人先后受纠集,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制毒操作、望风等,结伙在上述罗某旧宅内制造甲基苯丙胺。其间,罗某明知上述人员在其旧宅内从事制毒活动,仍提供饮食、接送等便利。 2015年1月29日,黄某、陈某爱、蔡某经共谋后,由陈某爱联系俞某,欲向俞某贩卖毒品。同日深夜,几人一同前往罗某旧宅附近,由陈某爱至罗某旧宅提取毒品后,伙同黄某、蔡某,准备共同前往广东省陆丰市向俞某贩卖。次日凌晨,陈某爱在运输毒品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陈某爱处查获甲基苯丙胺约168千克、1支手枪、11发子弹等物品。同时,公安人员将黄某、俞某、罗某抓获,当场从俞某处查获毒资149万余元、仿制式手枪1支、子弹6发。后又从俞某住宅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约0.9千克。同日4时许,公安人员在罗某的带领下,抓获参与制造毒品的吴某宾、陈某门,并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固体、固液混合物)等2吨多。同日10时许,参与制造毒品的赖某略、赖某潮、杨某、赖某瑞、吴某潮均被公安人员抓获。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对陈某爱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对俞某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对黄某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对吴某斌、赖某略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林某、徐某、胡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赖某潮、杨某、赖某瑞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对汤某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对罗某、陈某门、吴某潮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年不等。 关注《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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