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完善员额退出机制 入额满一年要考核办案绩效
时间:2017-07-12 08:52:34
7月11日上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贵阳召开。摄影:高绍安 中国审判网贵阳7月11日电(记者高绍安 吕冰)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11日在贵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议上指出,针对“员额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制度。 “法官员额制不是终身制,对入额满一年的法官要进行办案绩效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一律退出员额,切实健全员额动态进出机制。” 周强指出,员额制是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员额制改革的政策要求,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审判业绩突出、具备独立办案能力的人选拔出来。 要完善科学公正的入额遴选机制,注重考察实际办案能力和审判绩效,明确入额法官的岗位职责、办案基数和工作要求,确保把最优秀的法官选出来,给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要树立正确的遴选导向,后续遴选既要考虑消化未入额法官“存量”,也要积极从优秀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确保各类人员职业通道畅通,形成稳定的职业预期。 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抓紧出台办案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考虑案件数量、难易权重、发改率等关键指标,科学评价法官工作绩效,以此作为等级晋升、奖金分配、评优评先、员额进出的重要依据。要加快出台与办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的奖金发放办法,形成良好的激励导向,既要解决平均主义、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又要防止搞繁琐主义,导致政策迟迟无法落地。要完善员额退出机制。 关注《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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