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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守住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红线
时间:2017-07-12 08: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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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落实新型审判权利运行机制。高绍安 摄

中国审判网贵阳7月11日电(记者高绍安 吕冰)“要守住未入额人员不得独立办案这一红线,未入额法官在保证原有津补贴不变的同时,可以转任法官助理或司法行政人员,部分资历较深的未入额法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从事诉前调解、信访接待、司法研究等工作。”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7月11日在贵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议上指出,针对“团队办案机制没有完全落地”等问题,要进一步落实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做到放权与监督相结合,这是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发挥作用的关键。要进一步明晰权责,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保招得进、用得好。要加快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坚持因地制宜,不简单搞“一审一助一书”模式,促进团队自主管理、紧密协作、提高效率,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要坚持放权到位,取消层层审批,防止变相审批,切实保障法官办案主体地位。

周强强调,对涉及国家安全、外交、社会稳定等敏感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要履行审判管理监督职责,审委会也要依法把关。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类案建议、专业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要探索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推动从“人盯人”“人盯案”的微观管理向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宏观管理转变。

周强要求,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科学确定廉政风险点,建立动态监控和风险预防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判管理等部门和廉政监察员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促进司法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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