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6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理事会列表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9月,下辖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和文昌市人民法院等23个基层人民法院。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工作理念:司法公正是法官良知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工作理念: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北京二中院于1995年5月正式成立,管辖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5个区法院。既承担着辖区重大一审案件和上抗诉二审案件,还承担着中央和北京市交办的大要案。近年来,在市委、市委政法委,最高法院和市高院的领导、指导下,审判工作有序开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有力促进了首都的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先后获得“北京市先进法院”、“北京市模范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称号。目前,在编干警530人,法官385人,平均年龄36岁,三分之二以上为研究生。先后涌现出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周瑞生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少年庭等8个党支部被中央政法委、北京市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北京二中院把坚持将维护首都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办好中央和市委交办的大要案。先后公正审理、稳妥处理了刘志军受贿案、“碧溪广场”涉众型经济犯罪、“最大倒卖个人信息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推进区域发展建设上,坚持促进依法行政,协调处理了涉及CBD、奥运场馆、G20会议、第二机场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的案件。 北京二中院坚持将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作为第一目标,狠抓公正司法。在整体布局上,采取“均衡结案”、“百案百庭”、“精品示范”、“法官大讲堂”等系列举措,提高司法能力培养和司法水平。在破解难题上,在全国率先推出“分段集约执行”、“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知识产权案件五梯次调解”等遵循审判规律的典型机制。在司法为民上,完善“远程视频庭审”、“新农村法治课堂”、“周瑞生司法为民先锋号”等契合首都群众司法需求的便民举措。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一、一中院历史沿革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5年12月31日,建院初期,在本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老法院旧址审判办公。这座被天津市民称之为老法院的建筑,从1942年建成至2000年已有近60年的历史。据有关资料记载,坐落在南马路的这座建筑物,原为天津县县署衙门。1912年7月1日,原天津县署将此房拨归天津第一初级审判厅使用。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同月30日天津沦陷,原位于河北区三马路的天津地方法院(天津地方审判厅)建筑及案卷被日本侵略军炮火所毁。1939年,经伪临时政府法部批准,将天津南马路旧县署办公用房扩建,归伪法院使用。1942年伪天津地方法院迁至南马路办公楼办公。抗战结束后,1945年12月1日,这座建筑成为国民党政府天津地方法院。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人民政府在此组建了天津市人民法院。此后50年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均在此办公审判。 二、主要职责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二审案件;依法审判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受理不服本院和辖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监督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三、辖区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南开区人民法院、河北区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西青区人民法院、北辰区人民法院、宝坻区人民法院、武清区人民法院、静海县人民法院、蓟县人民法院。
  工作理念: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拼搏争优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5年7月,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闸北、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等10个基层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依法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一审案件以及辖区内的二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法权、决定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等事项。
  工作理念: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活动 交流 作品
  单位简介:
  工作理念:
活动 交流 作品
1-30/229 记录1/8 页首页<12345...8>尾页
 
全部】 
(按拼音排序,不分先后)
联系我们
  •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邮政编码:100745
  • 联系电话:010-6755057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