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周瑞平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强力推进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建设。2016年4月,安徽法院、监狱系统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跨界融合、整齐划一的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省20所监狱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法官可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了减刑假释工作质效,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2017年4月7日,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在新启用的安徽高院滨湖审判法庭召开,推广安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经验。周强院长到会,高度评价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安徽经验”。 直面问题协同推进 全面建成办案平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杜绝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就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意见》作出专门部署,提出“五个一律”工作要求。 “安徽省有20所监狱,分布在8个市。办理减刑假释案,监狱民警历来都要通过肩扛手抬往法院送卷宗,法官用传统办案模式,费时费力,劳心劳力,尤其最近几年减刑假释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工作压力巨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效。”有20多年监狱管理工作经历的安徽高院院长张坚说,“我们直面减刑假释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以信息化为抓手破解工作难题,切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刑假释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工作要求得到落实。” 2014年初,张坚主持党组会专题研究减刑假释信息化建设工作,决定依托安徽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打下的良好基础,协同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建设,明确“先行试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和2016年全面建成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的工作目标。张坚亲率业务庭人员到监狱与省司法厅等单位调研座谈,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有11所监狱,每年受理减刑假释案件1万件左右,占全省案件总量近60%。安徽高院选择案件数量大、信息化基础条件好的合肥中院作为试点,先行探索网上办案平台建设,全程进行跟踪指导,帮助解决网上电子签章的开发应用等重要节点问题。 “以前手工报卷时,每次送一车卷宗,几乎天天要往中院送材料。”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刑罚执行科科长周勇说,“我们被确定为全省首个网上办案试点监狱,自从建成网上办案平台,首次向合肥中院报送第一批150件减刑假释案件后,再也没有往法院送过纸质卷宗材料。” 经多次试验和磨合,合肥中院于2015年4月成功建成“全自动化”的网上办案平台,为实现全省法院整体推进积累了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系列举措在安徽法院、司法、检察三大系统紧锣密鼓实施:安徽高院将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建设列入《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实行全省法院统一建设、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托三级法院统一建设完成的电子签章系统,开发减刑假释网上电子签章软件;与安徽省司法厅共同开发减刑假释专用数据接口,实现所有监狱与法院网络的互联互通;多次与省监狱管理局沟通协调,共同商定自2016年1月起,所有监狱一律通过网上平台报请减刑假释案件,2016年上半年实现全省网上办案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省监狱管理局要求各监狱务必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人员培训、信息录入、网上申报的基础工作;2016年1月,安徽高院专门召开全省法院暨监狱系统减刑假释信息化建设推进会,组织参会人员集体观摩合肥中院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流程,听取经验介绍,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安徽高院与省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就加快网络对接的问题多次进行磋商,倒排网络连通的时间表。 经过不懈努力,2016年4月底,安徽法院、监狱系统建成了覆盖全省、跨界融合的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2016年11月,安徽检察系统与法院、监狱系统完成网络对接,减刑假释案件全流程、一体化的网上办案平台全面建成。 网上办案快捷方便 全程留痕公平公正 “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建成后,罪犯服刑改造期间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重要事项均实行网上录入、全程留痕、信息共享,实现了卷宗材料网上报请、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法律文书网上传输。”安徽高院副院长周榕介绍,“法院从立案、分案、审理、合议、签发、盖章、送达到裁判文书上网的各个环节均实现无纸化办公,真正进入网上办案的现代科技模式。” 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究竟给法官办案带来了哪些变化?笔者亲历了一次办案过程。 2017年3月21日上午,合肥中院立案一庭书记员杨淼上班后,登录“安徽减刑假释交换平台”,在“呈报数据接收”栏上看到青山监狱报送来的2个数据包,共计142名罪犯的减刑材料。点击确认接收后,下载到电脑上。 杨淼登录“安徽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减刑假释模块上,点击“批量收案”,导入2个数据包内的减刑申请表、罪犯奖惩审批表、财产履行情况等11项材料,自动生成立案案号,然后点击“批量移送”,142名罪犯减刑案件材料就全部移送给了刑事审判三庭,前后用时2分钟。 合肥中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陈华琳点击“批量分案”,便按照立案号随机分配给3名办案法官。系统显示,这142个案件结案时间是4月12日。 从事减刑假释工作多年的洪琳法官分到54个案件。她点击“批量接收”后,对结案日期、合议时间、裁定日期进行一键“批量设置”,便可进入审理阶段。 “以前办公室里每天都堆满各监狱送来的卷宗,一个人一年要办上千件案件,精神高度紧张。”洪琳说,“现在我们办公室里看不到监狱送来的卷宗了,所有程序全在网上操作。” 洪琳介绍,对于书面审理的案件,法官运用系统的“自动生成”功能,一键生成相关法律文书的初稿,运用系统的“同屏审查”功能,在认真审查监狱电子卷宗的基础上,起草案件审理报告。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评议后,形成合议庭评议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减刑假释,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裁定。法官网上起草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一键提请审判长审签。审判长审核完毕后,批量选择已经审核的文书,插入“电子钥匙”并输入密码,一键完成一批案件法律文书的签发。之后,办公室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审判长签发的法律文书一键加盖电子院印。 办案法官通过“安徽减刑假释交换平台”,将所有加盖电子院印的法律文书转换成数据压缩包,分别从网上传输给报请减刑假释的监狱和同级检察院,完成送达程序。 案件审结后,办案法官在“安徽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结案管理”一栏填写结案信息,完成结案工作,在“归档管理”一栏选择案件,点击“生成归档卷目”,生成电子卷宗并归档。 案件生效后,办案法官将裁判文书分别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的建成使用,大幅提升了法官工作效率。全省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人员由88人减少到45人,办案周期由2015年的26天缩短至2016年的20天,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安徽法院充分运用网上办案平台对案件事实、程序、裁判标准的把关功能,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坚决杜绝“有权人”“有钱人”在减刑假释中享受特殊待遇。据统计,2016年安徽法院受理减刑案件19176件,假释案件426件,共计19602件。其中,改变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幅度案件5771件,占受理案件数的30.1%,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裁定不予减刑、假释95件。2016年,受理三类罪犯减刑案件600件,其中,改变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幅度案件200件,占受理案件数的33.3%,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裁定不予减刑14件,同比大幅上升;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的比例为14.5%,其他罪犯的相应比例为42.9%,中央政法委《意见》关于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比例不得明显高于其他罪犯相应比例的要求得到认真落实。 远程庭审公开透明 拓展功能提升质效 2017年3月31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数字化法庭启用远程视频系统,对在宿州监狱服刑的李伟等4名职务犯罪的罪犯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1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开始,法庭内国徽的两侧电视屏幕和合议庭人员面前的电脑,实时清晰显示来自宿州监狱数字化法庭的视频画面,并同步全程录音录像。 庭审中,执行机关代表在宿州监狱法庭宣读减刑建议书,出示了证据材料。检察员讯问了服刑人员,并对减刑建议发表意见。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提请减刑的服刑人员表现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8名证人分别出庭作证,服刑人员回答了法庭的讯问并作最后陈述。 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宿州中院审监庭庭长葛伶俐告诉笔者,“自从2016年6月建成远程视频系统后,我们再也不用到监狱里开庭了,节省了办案时间和成本。” “今天的远程庭审程序很规范,出庭人员一个不少,庭审环节一个不缺,减刑假释案件就需要这样严肃认真、公开透明地审理。”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说。 远程视频开庭对庭审任务更重的合肥中院法官来说作用更显著,大大减轻了法官远途开庭的辛劳,缓解了执行机关押解犯人的压力。 目前,安徽20所监狱都已建成狱内数字化法庭,全部具备远程视频开庭功能,可实现法官在法院审判法庭、检察官在办公室,狱警和罪犯在监狱法庭三方远程视频开庭。据统计,2016年全省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18件,其中492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关于开庭审理的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安徽高院建成的网上办案平台功能不断拓展,充分发挥了信息化对审判业务的强大科技支撑作用。据介绍,全省所有法院及人民法庭,对涉及罪犯的各类刑事、民商事、申诉复查案件,均可利用平台进行远程开庭或远程提讯。通过与检察、司法网络互联互通,可进行包括减刑假释工作在内的多方远程视频工作会商。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数据也已全面接入平台。同时开发了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可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动态分析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运行态势、特点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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