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曾妍 刘姣丽 2018年6月19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重海带领该院执行局副局长蒋跃兵等人深入东安县执行涉某党政机关的三起案件。 “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诚信的重要体现之一,党政机关更应该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中起带头示范作用。”罗重海从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单位形象、构建诚信社会等方面阐明执行意图,争取所涉党政机关的上级部门的支持。 经过沟通,该部门负责人宋某表示会积极协调涉案部门坚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随后,罗重海一行来到涉案单位找到法定代表人蒋某。“当前正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人民法院要如期兑现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因此请你单位支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该单位自2014年起先后与两家公司及一家个体户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共涉三起案件。经法院一审、二审,该单位共需支付93万余元的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单位一直未履行。永州中院执行立案后,由罗重海承办该三起案件。 “解决执行难已经不单单是法院一个单位的事,市委为解决执行难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纳入全市综治考核范围。”罗重海从当前全市解决执行难的总体形势出发,争取转变该单位负责人拒不履行判决的思想,“作为党政机关更应该有责任、有义务去履行法律义务,还请你多多配合。” “我觉得法院的判决有错,有部分利息不应该计算。”“有些货款的字不是我签的,也不是我授权签的,法院不应该支持的。”“我们单位的工作环境很复杂,我要是签字按判决履行了,肯定会有人炒作我。”蒋某为自己不愿履行义务找各种理由搪塞。 涉府案件如果采用查封账户、扣押财产、拘留等强制措施将会影响党政部门的正常运行。罗重海提出不冻结账户直接扣划款项的建议。“你们存有疑义的利息部分,我们可以扣划后提存在法院的账户,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给付。” …… 经过近4个小时的协调和约谈,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蒋某表示支持法院的执行,通过扣划款项的方式履行生效判决。截至2018年7月2日下午,上述三起涉府案件已扣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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