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红波 文 熊亚媛 肖璋 
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在她娇小的身躯里蕴藏着惊人的力量,从事法官工作9年来,始终坚持提供优质服务,用微笑和细心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如今,在宁乡法院,她的微笑就是一张闪亮的名片。她就是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红波。 全心全意调解办案 2010年,李红波从沅江法院考入宁乡法院,先后在双凫铺法庭、民一庭从事民商事审判。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每天面对的不是大案要案,而是债务纠纷、邻里矛盾等小案件,但她却从不怠慢,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 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李红波常常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采用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案件。调解工作是件苦差,常常一做就是几个小时,有些矛盾较深的案件,甚至要调解数天。李红波所做的调解工作,挽救了很多濒临破碎的家庭,也使很多反目成仇的人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边远乡镇交通不便,李红波就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把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为他们带去便利。李红波每年深入边远乡镇巡回办案几十起,将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把矛盾解决在纠纷现场,把法制宣传带到群众身边。她所审理过的案件无一件被缠诉信访,案件绩效在该院名列前茅。 多方沟通协调矛盾 “历时3年,今天终于有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感谢法院为我们了却了一桩心事,是两位庭长的诚意打动了我们。谢谢你们!”2014年7月24日晚,最后一名被害人李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如释重负地说。李某口中感谢的两位庭长,其中一位就是李红波。 郭某在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期间,虚构政府内部有低价门面出售的事实,私刻公章,与群众签订合同,骗取了12名群众购房款273万元。案发后,这12名被害人多次到省、市、县相关部门信访,强烈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李红波专门负责这个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她和调解员一起,多次组织双方到法院协调,但因双方异议较大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来,李红波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20多次反复与双方沟通,努力打造调解基础。 2014年7月24日上午,李红波和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专程前往被害人住所地,与12名被害人逐一沟通,从中立的角度阐释法律、分析事实,从案外人的立场替他们分析其中利害、对错得失。随后李红波又和当地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从大局考虑,做出适当退步。下午7时,双方当事人均被李红波不偏不倚的公正态度、真诚善意的调解方案打动,最终达成和解。长达3年的心结解开了,他们重新回归到了正常生活。后来,该案获2014年宁乡县“司法公正长沙行”优秀案件评比一等奖。 勇挑重担倾力“速裁” 为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实施案件繁简分流,2013年,宁乡法院党组决定在立案庭内设立速裁庭,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简易民事案件,简化程序,采用“速裁”方式审理,尽最大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作为宁乡法院的窗口形象和业务骨干,李红波挑起了速裁这个重担。2014年底,某小区物业公司因与开发商发生矛盾连夜撤离该小区,但尚有部分业主交付的装修押金未退还,该小区100余户业主便诉至法院。当时业主们情绪非常激动,很容易激发群体性事件。 李红波接待业主们后,耐心安抚他们的情绪,指导业主提供相应的诉讼材料,快速立案后果断采用速裁程序审理。经过多次与物业公司经理约谈、沟通,该系列案最终调解,百余户业主在法庭当场领取了返还的装修押金。该系列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7天时间,结案后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很满意,都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是多亏了李法官”。2015年,李红波共速裁案件208件,其中调撤率达87%,平均结案周期13天,极大地提升了审判质效。 微笑就是闪亮名片 2013年8月,李红波进入立案庭工作,并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副庭长,负责日常立案、诉前调解、速裁等工作。立案窗口是法院沟通民意、服务群众、展示形象的窗口,李红波要求窗口人员“用微笑服务,赢得群众信任”,坚持“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服务。 近3年来,该院立案庭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数年均达到了上万件,窗口接待人员实际接待的次数是这个数字的3倍以上,平均每名立案法官每天都要接待三四十名当事人,要反复和当事人沟通,用通俗的语言为他们解释专业的法律问题。 李红波在民商事案件窗口接待当事人时,总是面带微笑,耐心细致地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窗口经常会遇到外地当事人在临近下班时间来立案的情况,为减少他们的往返次数,李红波总会带领窗口的同事加班加点,迅速为当事人办好立案手续。 微笑就是一张闪亮名片,她用周到细心的服务赢得了大家的信任。一些常和李红波打交道的律师说:“她的笑脸,让当事人在这里办事能感受到温暖。”李红波所在的立案庭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等荣誉称号。
|